民法典第792条: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民法典801条建设工程)

第七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如下: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本条是关于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规定。

所谓国家重大建设工程,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建设工程,如三峡工程。法律对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进行了比一般建设工程合同更加严格的规定,需遵照《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订立的程序进行发包,与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

实践中,国家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应当事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立项,立项批准后,再根据立项进行投资计划并报审批,建设工程合同应按照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作者:李英律师,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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