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7]7号)、《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1】90号)和《山西省技术改造提质激励方案》(晋工信投资字[2022]65号)规定,为做好2021年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奖励项目(以下简称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条件
(一)奖励项目申报企业(单位)母公司须为山西省内注册的规模以上独立法人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法人单位。
(二)重点支持2021年营业收入增量大、研究开发费用多的项目申报企业(单位);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点支持传统优势产业迈过“生存线”和达到“发展线”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迈过行业平均水平和达到行业标杆水平企业。
(三)列入“信用中国(山西)”网站失信黑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审核要求
各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按照属地原则,根据奖励项目申报范围(见附件1),组织辖区内企业(单位)开展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按照企业承诺、市县核实的原则,按规定开展现场核查和资料审查等奖励项目审核工作。
(一)奖励项目申报企业(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报送奖励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要求见附件2),一式十份,须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审核无误后盖章。
(二)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审核并出具奖励项目申请文件和审核意见报送省工信厅,须附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申报汇总表须加盖公章。
三、申报截止时间
奖励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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