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区财政局获悉,为适应新时代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结合海淀区教育经费管理实际,区财政局与区教委共同修订出台《海淀区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一强、一新、一突出”推动教育经费管理迈上新台阶。
在新修订出台的《办法》中,突出“强调”教育专项资金范围,“创新”教育项目论证方式,“突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其中,《办法》里强调了将所有教育专项资金纳入管理范围,并根据职能划分为政策类专项、教育教学改革类专项、办学条件保障类专项和重点保障类专项等五大类,确保专项资金应管尽管,项目申报分门别类,经费管理不留死角。
“海淀教育模式创新多、教学改革任务多、资金投入规模大,其中项目论证是保障财政资金落到实处的重要环节。”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区财政局持续加大对教育领域项目资金投入,擦亮海淀教育“金名片”。修订后的《办法》改变了以往逐个项目论证的方式,创新性提出项目论证和方案论证相结合、专家论证和非专家论证相结合的论证体系,根据项目特点选择相应的论证方式。“这种论证体系不仅通过提升项目库质量保证了资金使用的事前控制,还大幅缩短了从项目申报到入库立项的时间,提升了资金拨付效率。”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同时,《办法》建立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教育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的政策和项目不予安排,真正做到教育专项资金落实落细,提质增效。
接下来,区财政局、区教委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推动教育经费管理迈上新台阶。 (记者 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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