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数据开放范围,推动社会数据创新应用,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激发大数据创新应用活力,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省大数据局组织开展第二批“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申报评选工作。
(一)申报主体
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场所设在山东省辖区内,具有数据开放相关领域研究能力的相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申报方向
数据开放应用创新,数据开放技术创新,数据开放流通创新,数据开放其他领域创新。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相对固定的研究团队,长期从事本领域研究,主要研究方向和领域具有明显优势或特色,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实力。(二)在本行业领域中具有优势或主导地位,能够对行业数据应用的标准规范制定起到重要作用。(三)具备较强的数据安全管理能力,能够采用安全可靠的技术手段,建立数据安全应急机制及应急预案。(四)正在承担数据开发利用相关研究项目,有相关研究的获奖成果或发明专利,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为行业领域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四)申报流程
凡日照市行政区域内单位(高校须以相关专业二级学院名义申报)可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第二批)申报表》,于2022年12月5日前发送至日照市大数据发展局公务邮箱rzsjyy@rz.shandong.cn。由日照市大数据发展局汇总审核后推荐至省大数据局。联系电话:8786206,联系人:邓莉。
(五)评估审核
省大数据局将组织专家,采取会议评审或函件评审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审核,审核通过的实验室名单将正式对外公布,统一授牌,有效期三年。
详情请见
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第二批)申报指南、
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第二批)申报表
(日照市大数据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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