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所有驻村帮扶工作队干部“下得去、蹲得住、干得好”,必须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保障,确保驻村帮扶干部全身心地投入到帮扶工作中去,推动精准帮扶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加快乡村振兴奔小康步伐。
一要规范人员选派,切实发挥好包村单位和派出干部的优势。各包村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当前乡村振兴任务艰巨的实际情况,选派一批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身体条件具备履职条件的帮扶干部,科学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
要选派一名副职,全面负责所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全盘工作。要选派熟悉党群、经济、社会、农村工作的干部,充分解决包抓贫困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产业基础薄弱、集体经济缺失,矛盾纠纷突出、社会发育滞后等问题。
选派的干部一定要脱离原有工作岗位、放下原单位工作任务,全身心地投入到所驻村的帮扶工作中去。县要充分研究、深入谋划,确保把干部力量较强的工作队派到任务重、难度大的村,充分发挥派出单位和驻村干部自身优势,帮助村解决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二要整合帮扶力量,强化日常管理和动态监督。各乡镇党委要切实履行好驻村帮扶工作队日常管理的主体职责,抓好抓实本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要在每个乡镇上确定一名总队长,每个村上设立一名队长,具体负责驻村帮扶工作队日常管理,推动精准扶贫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要建立驻村帮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月或每半月举行一次例会,定期通报本乡镇驻村帮扶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鼓励先进、批评后进。
要建立考勤管理制度,明确驻村帮扶干部请销假报批程序,及时掌握和统计驻村帮扶干部在岗情况。要建立工作报告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每季度要向所在乡镇党委书面报告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要建立纪律约束制度,促进驻村帮扶干部遵规守纪、廉政勤政。对拒不服从管理、缺位空位失位的,要及时上报,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要通过整合力量、建立制度、统一管理,解决乡镇运行一套模式,帮扶工作队运行一套模式,“两张皮”、“各干各”,没有形成有效合力的问题。
三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积极落实工作生活保障和政策待遇。要严格按照规定拨付、使用、管理好各级财政安排的工作经费。组织牵头,联合财政、审计等相关单位进一步明化细化实化驻村帮扶工作队经费使用和报销制度,要明确报销范围、报销程序等相关细则,确保驻村帮扶工作队相关经费用的明白、用的放心、用出效果。
派出单位、乡镇、村要充分利用村级活动场所、闲置农房等现有资源,力所能及地为工作队提供确保吃、住、行和工作在村必需的工作生活条件。
对于因种种原因无力解决的,进一步深入研究、深挖根源、找准症结,提出解决办法,落实好解决举措。
派下去的干部驻村帮扶期间,要保证原单位各项待遇不变,切实解除驻村帮扶干部的后顾之忧。确保驻村帮扶工作队有条件做到门常开、人常在、事常办,使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场所真正成为“村民之家”。
四要加强考核评价,严格奖励问责。各乡镇每季度要开展考核,对各驻村工作队本季度以来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全面量化,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县委。
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行动,对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到岗到位、履职尽责情况开展督查考核,并将情况通报。
每年要对全县的驻村帮扶工作队进行考核。考核评价结果要与包抓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和驻村帮扶的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对工作实绩突出、群众满意,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队长和队员,进行表彰奖励,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没有如期完成年度帮扶计划的工作队、驻村时间没有达到要求的干部,不能纳入评先树优范围,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较差等次,个人不得提拔、也不得平职转任重要岗位。
五要继承优良传统,充分发挥艰苦奋斗的精神。全体驻村帮扶干部要有吃大苦、出大力的思想准备,要鄙弃高高在上的老爷思想,真正俯下身子投入到所驻村的精准扶贫工作中去。要充分发扬艰苦奋斗、不甘落后的精神,在有限的保障中做好精准帮扶工作。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解决学习、生活、工作中力所能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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