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为不断提高员工的自觉性、自我防护意识及集体荣誉感,防止违反劳动纪律和违规操作等失职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促进安全生产,特制订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之一的,公司将给于奖励:
1、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使企业和个人利益免受损失的,奖励1000元。
2、能及时发现设备、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置得当的,奖励500-1000元。
3、对安全生产献计献策,并经公司采纳有效的,奖励200-500元。
4、对举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奖励200-500元。
5、生产车间或辅助车间当月安全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的,可获得奖金人均100元。
6、全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工亡、重伤事故的,厂长奖励2万元,车间主管、公司安全主管可获10000元奖励,车间班长可获5000元奖励。
二、公司员工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将给于员工造成损失总额的3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
三、公司安全生产处罚规定:
1、轻伤事故(费用≤2万元) 公司发生轻伤事故,由公司领导安排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并写出事故报告,全厂通报。对发生事故的车间主管罚款500元,班长、责任人罚款200元。
2、重伤事故(费用>2万元) 公司发生重伤事故,由公司领导安排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并写出事故报告,全厂通报。事故车间主管罚款2000元,公司安全主管、事故车间责任班长罚款500元。同时按照责任事故的大小给予降职或撤职。
3、工亡事故 发生事故,由公司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调查形成事故报告,全公司通报。公司分管领导罚款1万元,事故发生车间主管、安全主管分别罚款5000元,班组长罚款2000元。情况恶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重大设备事故 由公司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由公司依法追究责任.。
⑴造成直接损失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追究车间主管、班组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罚款1000-10000元;
⑵造成直接损失在10万元以上,要追究公司分管领导、车间主管,罚款1万元-2万元;设备使用班组及责任人罚款3000-5000元。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火灾及被盗事故 对发生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公司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的标准为1万元以上的被盗或火灾事故。发现事故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或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其他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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