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是基层检察建设发展的“红色”底蕴,也是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必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近年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结合检察机关工作实际,不断突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以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主线,以“党建 ”为引领,打造“三型”检察院,推动基层检察建设实现新发展。
抓“党建 政治”建设核心点,强化“凝聚型”检察院建设
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党建工作首要任务,突出政治建设重要功能。严格“第一议题”制,坚持党组书记亲自领学,及时组织党员检察人员通过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大会、支部会、部务会等会议,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四川党建、川观新闻、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等各级重要会议精神,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学思践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的信念更加入脑入心入魂,不断强化基层检察建设凝聚力。
抓“党建 阵地”建设支撑点,打造“创新型”检察院
一是强化党组织阵地建设,压紧压实院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的党建工作责任,同步建立党建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开展党建责任述职制度,推进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头雁”作用,实现党建与检察业务双融合双提升。二是打造“守初心、护公正”党建品牌阵地。根据业务性质设立3个在职党支部,分别贯穿“为民”“公正”“服务”主题,第一党支部突出“公平正义”主题,坚守客观公正立场,通过严厉打击犯罪,强化侦查、审判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维护国家安全、政权安全和社会秩序;第二党支部紧紧围绕工作目标,结合综合行政部门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参谋、组织、协调、服务”的职能作用;第三党支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为民”这个宗旨贯穿到了信访接待、案件管理、法治宣传、刑事执行检察的每一个环节,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指引。三是加强党风廉政阵地建设。落实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等。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制度。今年以来报告过问干预案件等事项14件,查找廉政风险点155条,制定防控措施 285条,开展内部检务督察5次、案件质量评查2次,积极落实内控机制,不断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抓“党建 业务”融合关键点,打造“服务型”检察院
创新“党建 ”业务模式,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打造“阳光石棉”系列办案团队,紧密结合各项检察工作,把党建工作贯彻检察工作始终。一是打造“党建 基层治理”,立足检察业务,在打击刑事犯罪、加强人权保障、强化“四大检察”等方面,在刑事和解、释法说理、涉检信访、司法救助、检察建议等工作中,与“枫桥经验”紧密结合,跳出事后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传统思路,提高社会治理效能。二是打造“党建 阳光石棉·检心守护”办案团队,团队以办理家庭、邻里、婚恋等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为核心,以汉、藏、彝等多民族杂居的山区小县的县情为背景,以“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为价值理念,充分发挥刑事和解、人民调解在刑事案件办理中的作用,办理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三年以来团队成员先后获得省级表彰4人次,市级表彰7人次,该团队被省院评为基层院优秀办案团队。三是打造“党建 阳光石棉·柑心未你”办案团队,推动实现未成年人“四大检察”协同发展,切实增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不断推进“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理,今年以来共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2件2人。成立专“暑”未保驿站,推动形成“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以实现对未成年人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关爱保护。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进校园14次,涉未法治宣传11次,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心理疏导2次,常态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校园安全检查2次,联合民政、关工委、团委、乡镇等部门人员同家长代表进行座谈4次。该团队被市院评为基层院优秀办案团队,被授予省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称号。(供稿: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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