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工程管理办法(软件工程管理办法最新)
文档主要是用来对软件项目管理的流程化和结构化进行参考,具体内容根据项目的情况自行调节。
1、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软件研发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院软件研发和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中软件开发指新系统开发和现有系统重大改造。
第四条:软件开发遵循项目管理和软件工程基本原则。项目管理包括:立项管理、项目计划和监控、配置管理、软件质量保证、合作开发管理和结项管理;软件工程包括:需求管理、系统设计、系统实现、系统测试、验收测试、试运行、系统验收和系统上线。
第五条:除特别指明,本制度中项目组包括学院和合作开发商,主要是指业务组和开发组。
第六条:开发项目组遵循本制度流程。
2、 立项
第一条:学院和合作开发商进行学院层面立项,保证系统项目和公司整体策略相一致。主要包括工作:编写《立项建议书》、可行性分析报告、商务合同、开发计划文档,成立项目小组、记录沟通文档的。
《立项建议书》:明确项目范围和边界;
可行性分析报告:业务可行性分析、技术可行性分析、成本效益分析;
开发计划文档:开发各个阶段、各阶段的里程碑、各阶段的负责人、项目组内人员安排、项目时间计划要求、项目客户联系人;
沟通记录:沟通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信息、系统需求场景的描述、具体应用的原始需求、学院的其他信息。
第二条:立项申请通过后,成立项目组。学院管理层委派项目经理监督项目的进度和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合作开发商负责技术开发管理和工作。项目组细化组织结构,成立业务组和开发组等小组。项目组人员的选择是通过考虑项目对业务及技术要求而调配,项目组的人员应有足够的业务和IT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来胜任项各方面的工作。
3、 需求分析
第一条:项目组制定《需求分析》,由项目经理对需求分析可行性进行审批。
第二条:业务组对学院各部分需求进行汇总整理,编写《软件需求分析说明书》,确保《软件需求分析说明书》包含了所有的业务需求。
第三条:开发组在获得《软件需求分析说明书》后,提出结束需求和解决方案,对系统进行定义,编写《需求规格说明书》。
《软件需求分析说明书》:项目背景介绍、项目需求范围、客户提供资料等,详见项目需求文档;
《需求规格说明书》:详细列出业务对系统的要求(界面、输入、输出、管理功能、安全需求、运作模式等)
第四条:项目经理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并提交学院层面审批。
《项目计划》:综合管理、需求管理、时间管理、成本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采购管理、质量管理等。
第五条:业务组制定《验收测试方案》作为验收测试的依据,该测试案例对第三方保密。
第六条: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和技术人员对《需求规格说明书》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报告。
第七条:业务需求发生变更后,业务组应出具《需求变更申请》,并报告业务组负责人审批。
第八条:开发组对变更影响进行评估,结果记录在《需求变更申请》,经过开发组负责人审批。
第九条:项目组应对需求变更影响到的文档及时更新。
4、 项目计划和监控
第一条:软件开发采用项目形式进行管理。项目经理负责整个项目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业务组和开发组负责人配合项目经理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开发组负责人配合项目经理和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在项目目标、项目计划和工作方法上达成一致。
第三条:在项目的各个阶段,业务组和开发组负责人需配合项目经理制定阶段性项目计划。
第四条:业务组和开发组负责人需配合项目经理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开发组负责人按照《项目计划》规定的报告频度填写《项目状态周报告》,上报项目经理。
第五条:项目进展和项目计划偏差较大时,应申请变更项目计划,项目经理填写《项目计划变更控制报告》,并提交学院层面审批。
第六条:开发组负责人负责软件开发过程中的风险识别与管理、重大风险应及时上报项目经理。
5、 系统设计
第一条:系统设计应分为概要设计和详细设计,系统设计要遵循完备性、一致性、扩展性、可靠性、安全性、可维护性等原则。
第二条:在系统设计阶段中,用户应充分参与,确保系统设计能满足系统需求。
第三条:项目组进行概要设计,出具《概要设计说明书》、《集成测试案例》。
《集成测试案例》:导航结构、角色描述、UI测试用例、页面交互测试用例、业务交互测试用例、权限测试用例、性能测试用例。
第四条: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和技术人员对《概要设计说明书》、《集成测试案例》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报告。
第五条:项目组进行详细设计,出具《详细设计说明书》、《单元测试案例》。
《详细设计说明书》:需要定义系统的输入输出说明和接口设计说明等,现存接口定义应根据新程序需求而更新,并根据系统运行情况的记录,对应用程序系统进行优化设计。
第六条: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和技术人员对《详细设计说明书》、《单元测试案例》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报告。
第七条:概要设计评审和详细设计均以《需求规格说明书》为依据,确保系统设计满足全部需求。
6、 系统实现
第一条:系统实现包括代码编写、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
第二条:项目组需要根据详细设计说明书制定《系统实现计划》,并由项目经理对计划可行性进行审批。
第三条:项目组保证开发、测试和生产环境独立,为各环境建立访问权限控制机制、明确项目成员的职责分工,对生产环境、测试环境与开发环境在物理和逻辑方面做到隔离,如果环境的分割是通过逻辑形式实现的,应有专门人员定期检查网络设置。
第四条:项目组进行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出具《单元测试报告》、《集成测试报告》和《BUG管理表》,测试人员签字确认测试结果。
第五条:项目组完成《用户操作手册》和《安装维护手册》,应用系统修改后,应对两个手册进行更新。
7、 系统测试与验收测试
第一条:项目组需制定《系统测试计划》和《验收测试计划》,并提交项目经理对计划可行性进行审批。
第二条:《系统测试计划》和《验收测试计划》需定义测试标准,并明确各种测试的测试步骤和需要的系统设置要求。
第三条:项目组应向数据拥有部门申请获取测试使用业务数据的权限,测试数据要足够模拟生产环境中的实际数据。对获取的数据应进行严格的访问权限,确保只有相关项目人员才能访问和使用,对已评定为敏感信息的数据进行敏感处理和保护。
第四条:系统测试人员测试出具《系统测试报告》。
第五条:系统测试通过后,业务组和开发组建立验收测试环境,业务组根据验收测试用例进行验收测试,出具《验收测试报告》。
第六条:验收测试完成后,项目组应及时更新《用户操作手册》和《安装维护手册》。
8、 试运行
第一条:项目组制定《试运行计划》,上报学院层面审批。
第二条:项目组联合试运行单位进行部署工作,项目组准备培训资料,根据《试运行计划》对相关用户和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第三条:项目组根据《试运行计划》明确问题沟通渠道的职责分工,并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问题制定应急预案。
第四条:项目组根据《试运行计划》进行系统转换和数据转换。系统转换前,需对各个受影响的系统环境做检查,确保运行环境能满足新应用系统的需要,系统转换时要求对原系统中的重要参数、设置等系统运行需要的信息做详细记录。项目组对数据转换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检查,出具《数据转换记录》。系统转换和数据转换由试运行单位和信息技术方面的工作人员共同监督。
第五条:系统转换和数据转换验收通过后,正式启动试运行。在试运行的过程中,试运行单位要对系统运行情况(系统资源使用、反应速度)做记录。
第六条:试运行达到《试运行计划》规定的终止条件后,项目组编写《试运行报告》。
第七条:学院层面审阅试运行结果,决定是否延期或者结束试运行。
第八条:项目组根据测试标准和试运行结果,制定项目生产评估标准。
9、 系统验收
第一条:系统验收分为功能验收和软件验收。分别由业务组和开发组负责完成。
第二条:项目组根据验收情况制定《系统验收报告》,并提交学院层面评审。
10、 系统上线
第一条:系统上线遵循稳妥、可控、安全的原则。
第二条:项目组制定《总体上线计划》,《总体上线计划》应考虑资源和系统现状情况,同时考虑上线后可能给当前系统带来的影响。《总体上线计划》下发到各个上线单位,由上线单位制定各自的《上线计划》。
第三条:项目组制定实施后评估计划,下发各上线单位。
第四条:项目组根据《总体上线计划》做好相关部署工作、培训工作并建立总体问题应对机制,制定详细上线应急预案。
第五条:上线单位在上线初期加强日常运行状态监控,出现问题及时应对处理,对重大问题启动紧急预案。
第六条:各个上线单位在上线完成后,编写《系统上线报告》,上报项目组。
第七条:系统上线后,各上线单位根据《实施后评估计划》对系统进行评估,并做详细《评估记录》。各单位编写《实施评估报告》,上报项目组,由其整理后上报学院作为项目整体实施后评估的依据。
11、 结项管理
第一条:系统上线完成后,项目组提出结项申请,出具《项目总结报告》,上报学院层审批。
第二条:学院层面批准后,业务组和开发组整理项目管理文档和工作成果,统一提交到项目组管理。
第三条:系统结项后,由项目组交由相关运行部门进行维护和支持工作。
12、 配置管理
第一条:项目组制定统一的配置管理规范,软件开发过程中,各项目管理文档和工作成果均作为配置项进行管理,其中包括:需求文档、设计文档、代码、测试用例、测试数据、数据转换记录及其它相关文档。
第二条:项目经理指定项目组成员担当配置管理员,负责配置管理工作。
第三条:配置管理员根据配置管理规范制定《配置管理计划》,并提交项目组审批。
第四条:配置管理员负责配置管理、维护、做好配置库的备份工作。
13、 软件质量保证
第一条:系统质量保证遵循全员负责、以用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改进原则。
第二条:项目组制定质量保证员,负责质量保证工作。
第三条:质量保证员制定详细的《质量保证计划》,提交项目经理审批。
第四条:质量保证员对于项目中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提交开发组负责人,开发负责人在《质量保证计划》中约定的时间为处理时,质量保证员应及时反馈到项目经理。
第五条:质量保证员根据《质量保证计划》规定的报告频度,撰写《质量管理报告》提交项目经理审阅。
14、 合作开发管理
第一条:合作开发应本着公开、公平、公平的原则。
第二条:合作开发商招标参见采购标准。
第三条:合作开发商应遵循我方软件开发制度。
第四条:合作开发商应按计划定期向我方报告进展状态,并提交阶段性成果文档,若发生重大问题时,合作开发商应及时向我方汇报。
第五条:我方负责人安排专人监控合作开发商质量保证。
第六条:合作开发商应做好技术转移工作,保证我方人员掌握核心技术。
第七条:项目组同合作开发商商定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15、 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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