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了,不用突击花钱了!”一位科研人员在微信朋友圈感慨地说。8月31日,科技部官网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问答,对于近期出台的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的创新举措做了解读。
科研人员究竟可以怎么花“钱”?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为您做了一番梳理。
【直接费用预算科目统一精简为3类】
一提起科研经费申请,科研人员就觉得“头大”。为了从繁琐的预算编制中解放出来,此次将直接费用预算科目从目前的9个以上统一精简为3类,即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同时,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需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
科研活动往往具有不确定性,如果要调剂预算怎么办?此次实现了科研项目预算调剂权的全部下放: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即项目负责人无需再向项目管理部门申请调增设备费预算;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其根据科研活动需要自主安排。
【结余资金超过两年后也不再收回】
科研经费没有用完,会被收回吗?
为鼓励节约使用经费,避免突击花钱,此次改进了结余资金管理。放宽留用政策,超过两年后也不再收回。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不再收回,由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
【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
对于备受关注的科研人员激励措施,可一言以蔽之:含金量更高、激励力度更大。
提高了间接费用核定比例。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500万元以下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从不超过20%提高到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从不超过15%提高到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从不超过13%提高到20%。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
间接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
【“五险一金”可以从劳务费中列支】
“五险一金”可以从劳务费中列支吗?
劳务费发放对象是项目聘用人员,包括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科研(财务)助理等。
项目聘用人员所需人力成本可通过劳务费科目列支,包括项目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也就是说,项目聘用人员的“五险一金”都可以从劳务费中列支。
【确保每个项目配有科研财务助理】
以往,经费报销对于科研人员来说,牵扯了不少精力。
此次明确提出,项目承担单位要确保每个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经费报销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不再让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报销上花费精力。
推进无纸化报销,让数字信息多跑路、让科研人员少跑腿。选择部分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纳入电子入账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推广范围,推动科研经费报销数字化、无纸化。
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取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标投标程序等。
【期待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最后来看一组数据。2013-2020年,中央财政科学技术支出达到2.3万亿元,平均每年支出2875亿元;2021年,在中央本级支出继续负增长的情况下,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依然重点保障科技支出,安排预算3227亿元。
为科技创新提供“真金白银”的有力支撑,这可不是随便说说的。期待着,这些举措为创新“松绑”、提高获得感的同时,也能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涌现更多的高质量科技成果。
栏目主编:黄海华 文字编辑:黄海华 题图来源:图虫 图片编辑:曹立媛
来源:作者:黄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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