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7年农机装备研发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山东省2017年农机装备研发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解读)

鲁农机计字〔2017〕1号

各市农机局(办)、财政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农机局(办)、财政局,省直农口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农机装备研发创新计划的通知》(鲁农机计字〔2015〕6号)精神,围绕《中国制造2025》农机装备发展的方向和重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农机装备发展行动方案(2016-2025)》,聚焦农机产品供给侧改革,加快推动我省农机装备产业升级,研制、集成和应用适合现代农业建设的技术装备,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我们研究制定了《2017年山东省农机装备研发创新计划申报指南》,现予印发。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山东省财政厅

2017年1月13日

2017年山东省农机装备研发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2017年将继续围绕我省农机化全程全面发展的需求,聚焦农机产品供给侧改革,促短板、上水平,以农业生产全程关键装备技术水平提升为重点,开展研究开发、优化提升和验证示范等工作。通过对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的集成创新、生产关键环节技术装备的原始创新和高效、智能、节能环保高端重大装备的优化再创新,推动我省农机装备供给结构进一步丰富优化,为现代农业生产水平提升提供有效装备支撑。重点支持以下几个方向:

(一)农业生产重点环节机械装备研发创新

总体要求是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符合国家农机产业政策,能够有效促进提升农机装备技术水平与农机化发展水平,弥补我省农机装备发展短板,项目内容目标与技术指标明确,整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以上。

1、大功率、高性能动力及耕整地机械。以智能操控、节能高效、数据采集传输、监控自检、电子导航等现代化技术应用为主攻方向,重点研制低油耗、低排放、低噪声的发动机;重型动力换档、无级变速拖拉机;大型动力换档、动力换向拖拉机;大型橡胶履带拖拉机;电控喷射与新能源拖拉机;大中功率智能操控拖拉机和菜园、果园、设施园艺及水田、丘陵山地等专用拖拉机;配套耕整地机械实现智能化电液控制及作业信息数据采集传输等功能,提升效率,降低能耗。

2、种植机械。围绕提高播种质量和规范化种植水平,以精准播种、定向施肥、智能高速为主攻方向,研发粮食和经济作物智能化多功能播种机械。粮食作物种植机械可实现高速高效、种肥分施、同步镇压等一体化作业,具备作业信息采集传输、播种质量智能监控等功能。积极支持满足大田特色经济作物种植要求的机械装备技术攻关。

3、田间管理机械。以精准环保、智能高效、变量控制为目标,开展精准施肥施药、节水灌溉、中耕管理等技术装备研发,实现减少肥药用量,减少灌溉用水,降低农业污染。支持电子监控、智能操控、信息采集等先进智能技术的应用。

4、收获机械。突破收获装备大型化、智能化、高效管控升级关键技术研发,采用静液压驱动技术,具有导航定位、故障诊断、数据采集与自动监控功能的高速高效粮食和棉花、花生、蔬菜等大宗经济作物收获机械。谷物联合收获机喂入量6公斤/秒以上,玉米收获机械作业行数4行以上,棉花收获3行以上,马铃薯、花生收获机械一次联合收获两垄以上。鼓励果穗(籽粒)收获、秸秆收集(打捆)、留茬切碎一体化作业机具研发。积极支持满足农业生产要求的区域性特色经济作物收获机械装备技术攻关。

5、其它农机装备。积极支持农业生产及农机安全监管急需、农民需求迫切、填补国内空白、国家产业政策扶持的其它农机装备研发创新。

申报主体:农业生产重点环节机械装备研发创新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山东省内注册或成立、续存时间2年以上(2015年1月1日前注册或成立)的农机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农机生产企业等单位。企业须内资或内资控股,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经营业绩良好,产权清晰,财务制度健全,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70%。申报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企业上一个会计年度末净资产的50%。其中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自筹资金原则上不低于项目投资总额的50%。

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按申报程序自主自愿申报。

(二)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研发创新

围绕全程生产机械化技术装备研发的整体性、协调性及农机农艺发展的有效结合,针对我省农机装备发展薄弱环节,开展农机化技术装备体系研发创新试点,聚集产学研推用各方研发力量进行重点攻关。2017年首先在农作物秸秆综合(饲料化)利用、特色作物(大蒜)机械化生产、林果(苹果)机械化生产等三个方向进行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研发创新试点,设立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机械化技术装备研发创新、大蒜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研发创新、苹果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研发创新三个主课题,根据主课题总体内容要求分设相应研究方向子课题。

1、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机械技术装备研发创新

内容要求:在现有机械装备基础上,开展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处理全过程生产机械化技术装备体系的整合优化、集成创新。重点进行秸秆收获、打捆包膜、收集处理、饲料制备等机械装备的创新完善。研发建立从秸秆田间收获到后续加工处理全过程的机械化生产装备体系、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数字模拟体系、农机农艺融合生产技术模式体系、 500亩以上推广应用示范区(点)1处,机械化技术装备体系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

2、大蒜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研发创新

内容要求:在现有机械装备基础上,开展大蒜生产种、管、收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体系的整合优化、集成创新。重点进行适于大蒜生产要求的种植(大蒜播种机械等)、田间管理(中耕植保、灌溉施肥等机械)、收获(分段挖掘、联合收获等机械)等机械装备的创新完善。研发建立从种植、田间管理到收获全过程的机械化生产装备体系、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数字模拟体系、农机农艺融合生产技术模式体系、 500亩以上高标准示范区(点)1处,机械化技术装备体系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

3、苹果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研发创新

内容要求:在现有机械装备基础上,开展苹果生产种、管、收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体系的整合优化、集成创新。重点进行苹果标准化种植(苗木栽植等机械)、田间管理(中耕植保、灌溉施肥、枝条修剪等机械)、收获(采摘平台、联合收获等机械)等机械装备的创新完善。研发建立从种、管、收全过程的机械化生产装备体系、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数字模拟体系、农机农艺融合生产技术模式体系、500亩以上高标准示范区(点)1处,机械化技术装备体系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

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分主课题承担单位和子课题承担单位。

主课题承担单位,须为省内从事农机科研生产且承担过国家农机装备体系类研发项目或其主要子课题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大型龙头骨干企业,企业还须满足农业生产重点环节机械装备研发创新项目申报主体的要求。

子课题承担单位,须为在项目体系中某一领域或某一生产环节机械装备研发生产上具有一定基础的省内农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生产企业、推广机构、专业合作组织等,接受项目主课题承担单位的统筹协调指导。

申报方式:主课题和子课题单位分别申报。

(1)主课题申报。申报单位就承担主课题提交申报书,由省农机局会财政厅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主课题承担单位。

(2)子课题申报。申报单位就承担子主课题提交申报书。省农机局、省财政厅会同主课题承担单位,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子课题进行评审,并确定子课题计划和承担子课题候选单位。

(3)双向选择。主课题承担单位和承担子课题候选单位进行双向选择,双方签订合同书,明确相关责权利、补助经费、知识产权归属等,组建项目研发技术联盟团队。

(4)编制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项目申报书。主课题承担单位牵头并组织子课题单位编制该项目整体申报书,经专家组论证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三)农业规模化生产技术装备配置优化研究与验证

围绕提升农业规模化生产机械配备合理高效水平,推进农机农艺的有效融合,促进农机生产管理信息化,进行农业规模化生产技术装备体系配置优化研究与验证。通过理论研究与实际生产对比验证,提出适于规模化生产的机械配备方案、农机农艺融合生产技术模式、农机生产信息化管理方案和农机作业技术体系。

内容要求:根据农机装备水平现有基础和发展趋势,针对小麦玉米规模化生产中耕整地、播种、中耕植保、灌溉施肥、收获等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体系的配置进行优化研究与对比验证。通过效率、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对比验证,提出规模化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的配备优化方案;通过资源节约、增产增效、生态循环等方面对比验证,提出适应规模化生产农机装备优化配置的农机农艺融合生产技术模式并建立作业技术体系;通过物联网技术与信息采集设备的引进与应用验证,提出高效的农机作业信息化监管方案并建立生产全程机械化数字模拟体系;通过优化研究与对比验证的实施,建立三种不同规模层次的高标准现代化生产技术装备体系示范区。

申报主体:申报单位须为具有农机化技术推广能力的单位或高校研究机构,其它农机科研、生产、管理以及专业合作组织可协作参与。

二、支持方式

农机装备研发创新计划项目由研发单位自主申报、专家评审论证、省农机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审定的方式确定,采取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合同的形式进行资金补助。项目类别分为研究开发、优化提升、验证示范三类。根据项目类别、研究内容及专家建议确定资金补助额度,每个项目补助额度原则不低于50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联合申报必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和目标、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合作经费的额度和来源等。

(二)申报项目应技术水平高,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有较强的现实应用性和良好的市场开发前景,符合国家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有利于解决我省现代农业和农村发展瓶颈,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有利于提高农机化发展水平,预期社会经济效益显著。优先支持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或行业产业升级的农机化技术研发创新。

(三)申报项目应具有较强的推广和应用价值,实施周期一般为1~3年。农业生产重点环节机械装备的研究开发类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先进性、适用性,适用性试验面积不低于50亩或连续生产作业不低于30小时;优化提升类项目主要是对已有机具进行结构性能优化、技术提升,应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可靠性考核作业面积不少于200亩,场地作业机械考核时间不少于50小时。试验、考核、验证及示范区的建设原则上依托流转土地规模较大的农机合作社实施。

(四)已经获得国家或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在研项目,不得申报;申报单位已立项在研农机装备研发创新计划项目同类机具的研发项目不得申报;已立项农机装备研发创新计划项目未按合同计划完成提交鉴定验收申请的单位不得申报;已立项未完成的在研农机装备研发创新计划项目超过5项(含5项)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每一单位申报原则上不超过3项,同类机具研发项目限报1项,项目协作单位不得再单独申报同类机具项目。

(五)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里规定,自觉履行扶贫工作义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四、有关事项

(一)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建设情况概述表》(附件1)、《山东省农机装备研发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合同)书》(附件2)和其它相关材料。

2、申请材料分电子和纸质文稿两种,电子文稿通过山东农机化信息网(www.sdnj.gov.cn)“山东省农机化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填报。纸质文件采用A4纸打印,并按正式出版书籍样式装订。申报材料的装订顺序是:封面、目录、概述表、申报书。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研发创新项目申报要在申报书上标明“主课题”或“子课题”。

3、纸质申请材料一式7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可复印正本)5份,并分别在封面右上角标注“正本”、“副本”。申报材料不退回。

(二)申报程序

省直单位申报项目,由其主管部门推荐;驻鲁部属或省属高校、科研单位申报项目,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其他申报单位申报项目须经所在市、县(市、区)农机、财政部门推荐,各市、县农机部门应对申报单位及其申报项目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后确认推荐。

(三)申报受理时间

“山东省农机化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开放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至28日,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17年3月2日至3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省农机局科技质量处联系人:赵海 侯献伟

联系电话: 0531-83199630,83192017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

山东省农机局科技质量处(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5号,邮编25001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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