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切实将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实处,实现超前防控、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规定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对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出的重大安全风险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性工作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坚持从安全管理实际出发,牢固树立安全风险意识,以落实管理层管控责任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对安全生产风险超前预控,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一)、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领导组
为保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落到实处,特成立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
成 员:各专业副总及各科(室)、队负责人。
职 责:审定和批准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
为方案实施提供人员、技术、资金保障,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工办,总工程师矿长任办公室主任,总工办主任矿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分工、跟踪监督督查、建档管理等工作。
- 、职责及分工
1、矿长是本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第一责任人,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每年底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和相关科队制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并对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安全培训计划、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等提出意见。
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科队对辨识出的瓦斯、水害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管控措施的制定工作。负责组织相关科队将管控措施应用到防治水和一通三防等设计、制度、措施中。
3、生产副矿长负责组织相关科队对辨识出的顶板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管控措施的制定工作。负责组织相关科队将管控措施应用到顶板管理等设计、制度、措施中。
4、安全副矿长负责协助矿长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队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至少开展1次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过程中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情况确认。
5、通风瓦斯科、防治水科、地测科、总工办、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协助各分管负责人,具体对冒顶片帮、瓦斯爆炸、水灾方面的重大安全风险编制管控措施,并确保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6、综掘队、综采队、通风建设队、探水队是本次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具体落实区队,负责风险管控措施的具体执行工作,并对管控措施中不合理的地方提出建议。
三、重大安全风险描述
1.2406综放工作面、2108(二段)综放工作面、2110综放工作面在回采过程中会遇到原小煤窑旧巷,顶板稳定性差,存在过旧巷期间顶帮破碎、裂隙多、易冒顶片帮的风险。
2.2110回风顺槽、2110运输顺槽、2110切眼及扩切、8113运输顺槽、8113回风顺槽、8113切眼及扩切、3120运输顺槽、3120回风顺槽、3120切眼、3407回风顺槽、3407切眼、8113-1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8113-1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8113-1切眼及扩切掘进工作面掘进过程中遇到不同程度的正交、斜交原小煤窑旧巷,存在顶帮破碎、裂隙多或掘已经冒落区域,现场支护不到位易引发冒顶片帮伤人事故风险。
3.2108(二段)综放工作面、2406综放工作面、2110综放工作面回采过程中综采工作面、回风隅角可能出现瓦斯涌出异常发生瓦斯(爆炸 中毒 窒息 燃烧)事故。
4.2110运输顺槽、2110回风顺槽、2110切眼及扩切、8113运输顺槽、8113回风顺槽、8113切眼及扩切、3407回风顺槽、3407切眼、3120运输顺槽、3120回风顺槽、3120切眼、8113-1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8113-1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8113-1切眼及扩切掘进工作面掘进过程中工作面、高冒处可能出现瓦斯涌出异常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5.2110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掘进过程中临近Q1积水区,可能受积水区影响,Q1积水区积水面积约94492㎡,积水量约83841m³,掘进过程中旧巷、冒落区、Q1积水区探查不清,造成透水事故;2110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417-820米处受Q1积水区影响,掘进过程中旧巷、冒落区、Q1积水区探查不清,造成透水事故;8113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138-375米处受Q12和Q13积水区影响,Q12积水区积水面积13837㎡,积水量约3459m³,Q13积水区积水面积1448㎡,积水量约362m³,掘进过程中旧巷、冒落区、Q12、Q13积水区探查不清,造成透水事故;3120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开口-120米处受Q15积水区影响,Q15积水区积水面积11432㎡,积水量约5196m³,掘进过程中旧巷、冒落区、Q15积水区探查不清,造成透水事故。
四、重大风险管控目标
(一)瓦斯方面
1.综采(放)工作面在回采过程中,上隅角瓦斯无积聚,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8%。
2.掘进工作面在掘进过程中,不发生瓦斯积聚现象。
3.各采掘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浓度均不得超过0.8%。
(二)水害方面
一采区采掘范围内多为原烟河、东进煤矿采空区,积水区、旧巷(冒落区)较多,及时掌握积水区、旧巷(冒落区)范围内积水情况并进行疏放水,掘进工作面最大涌水量不超过15m³/h,采煤工作面最大涌水量不超过5m³/h。
(三)顶板方面
1.掘进过程中,顶帮隐患及时处理,巷道支护质量达标,巷道围岩控制合理可靠,顶帮监测管控有效措施执行到位。
2.加强矿压观测工作,及时收集分析有关数据,掌握采掘工作面顶板来压规律和应力分布变化情况,制定相应的顶板管理措施。
3.加强矿井地质工作,做好各个工作面的煤层赋存及顶底板岩石变化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采掘地质说明书,遇到地质构造、煤(岩)性发生变化等情况,及时进行观测和调查,为采掘部署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
4.坚持执行敲帮问顶、支架验收、交接班制度。开工前,班组长对工作面的顶板、支架、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每个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地点时,必须认真细致的全面检查顶板、煤壁、支架等,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带班队长、质检员每班必须对工程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验收,发现违章冒险作业及时制止,工程低劣的及时返工。
五、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一)瓦斯方面
1.2406综放工作面、2108(二段)综放工作面、2110综放工作面回采过程中综采工作面可能出现瓦斯涌出异常发生瓦斯(爆炸 中毒 窒息 燃烧)事故。
工程技术措施:
(1)严格按规定实现独立通风系统,杜绝串联通风。
管控责任单位:通风瓦斯科
管控负责人:通风瓦斯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 严格按规定制定通风设计并认真实施。
管控责任单位:通风瓦斯科
管控负责人:通风瓦斯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 根据工作面情况及时制定修改瓦斯检查计划。
管控责任单位:通风瓦斯科
管控负责人:通风瓦斯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 严格按规定做好瓦斯抽采评判工作。
管控责任单位:抽放科
管控负责人:抽放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按规定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测风,确保工作面风量充足。
管控责任单位:通风瓦斯科
管控负责人:通风瓦斯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2)配备专职瓦斯员进行瓦斯检查,严禁空班漏检、假检。
管控责任单位:通风瓦斯科
管控负责人:通风瓦斯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3)严格按规定设置甲烷监控设备,每班进行对照,每15天至少进行一次校验,确保设备正常可靠运行。
管控责任单位:监控中心
管控负责人:监控中心主任
管控责任人:矿长
(4)安排专人每周对通风设施进行检查,有问题及时进行维护。
管控责任单位:通风瓦斯科
管控负责人:通风瓦斯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 按规定悬挂避灾路线指向牌。加强避难硐室日常管理,确保物资齐全,安全可靠。加强避灾路线日常检查,确保避灾路线安全通畅。
管控责任单位:应急救援办公室(简称应急办)
管控负责人:应急办主任
管控责任人:矿长
- 加强工作面顶帮管理,及时处理顶帮隐患并进行临时或永久支护。
管控责任单位:综采队
管控负责人:综采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人员培训措施:
(1)加强作业人员瓦斯防治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确保作业人员能够正确掌握瓦斯防治相关知识
管控责任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科
管控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 加强作业人员自救器使用相关知识培训工作,确保能够正确使用。
管控责任单位:应急救援办公室(简称应急办)
管控负责人:应急办主任
管控责任人:矿长
- 加强作业人员灾变应急培训,掌握正确避灾知识。
管控责任单位:应急救援办公室(简称应急办)
管控负责人:应急办主任
管控责任人:矿长
个体防护措施:
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隔离式自救器。
管控责任单位:应急救援办公室(简称应急办)
管控负责人:应急办主任
管控责任人:矿长
应急处置措施:
(1)当作业地点发生瓦斯超限时,由现场施工负责人和瓦检员负责组织瓦斯超限区内的作业人员撤至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瓦检员负责在巷口设置栅栏,悬挂警示牌,并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汇报后,分别向矿总工程师、通风部门汇报,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并组织处理。
管控责任单位:综采队 通风瓦斯科
管控负责人:综采队队长 通风瓦斯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2)瓦斯超限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采取低浓度排放瓦斯措施前,在排放区域及其回风流巷道中进行断电、撤人,通向回风流区域的各个巷道口设置警示标识,由瓦检员或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警戒,控制风量排放,且确保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1.5%。
管控责任单位:通风瓦斯科
管控负责人:通风瓦斯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3)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的,由通风瓦斯科编制排放瓦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由矿总工程师指挥,通风队队长、通风瓦斯科管理人员现场负责排放。
管控责任单位:通风瓦斯科
管控负责人:通风瓦斯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4)排放瓦斯前,现场排放瓦斯负责人对照措施要求,安排安全员或瓦检员负责撤出回风沿线的所有作业人员,且实行回风沿线全部停电,安排专人在各通向待排放区域回风沿线的各个通道口设置警标。上述要求全部到位并经确认后,采用控制风量的方法进行排放,且确保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1.5%。
管控责任单位:通风瓦斯科
管控负责人:通风瓦斯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5)当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及时将实情报告矿调度指挥中心。矿调度指挥中心在接到井下瓦斯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进行抢救并启动瓦斯应急救援预案。井下带班领导、队长、班组长、瓦斯员应依照本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瓦斯爆炸威胁区域的人员安全撤退至新鲜风流中直至地面。
管控责任单位:调度指挥中心
管控负责人:调度指挥中心主任
管控责任人:矿长
(6)遇到无法撤退(因退路堵塞或有害气体含量大)受阻的情况时,应迅速进入预筑或临时构筑的避难硐室等候营救。
管控责任单位:应急救援办公室(简称应急办)
管控负责人:应急办主任
管控责任人:矿长
2.2110运输顺槽、2110回风顺槽、2110切眼及扩切、8113运输顺槽、8113回风顺槽、8113切眼及扩切、3407回风顺槽、3407切眼、3120运输顺槽、3120回风顺槽、3120切眼、8113-1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8113-1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8113-1切眼及扩切掘进工作面掘进过程中工作面、高冒处可能出现瓦斯涌出异常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工程技术措施:
- 严格按规定制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并及时修订。
管控责任单位:通风瓦斯科
管控负责人:通风瓦斯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2)严格按规定制定通风设计并认真实施。杜绝违规串联通风。
管控责任单位:通风瓦斯科
管控负责人:通风瓦斯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安全管理措施:
(1)加强现场管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
管控责任单位:综掘队
管控负责人:综掘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2)加强工作面顶帮管理,及时处理顶帮隐患并进行临时或永久支护。
管控责任单位:综掘队
管控负责人:综掘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3)严格按规定调整通风系统,实现独立通风。严格执行矿井测风管理规定,每10天至少测定一次风量。确保风量充足,风筒出口风量不小于200m³/min
管控责任单位:通风瓦斯科。
管控负责人:通风瓦斯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4)严格按规定检查、加接风筒,确保风筒加接严密无破口,出口距离符合规程规定。
管控责任单位:通风瓦斯科。
管控负责人:通风瓦斯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5)安排专人每周对通风设施进行检查,有问题及时进行维护。
管控责任单位:通风瓦斯科。
管控负责人:通风瓦斯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 瓦斯员要严格按瓦斯检查计划的巡检路线和时间节点进行瓦斯检查。接近原小煤窑旧时,瓦斯员要严格按瓦斯检查制度及掘进工作面与原小煤窑旧巷贯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瓦斯检查,防止瓦斯积聚。
管控责任单位:通风瓦斯科。
管控负责人:通风瓦斯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 严格按规定设置甲烷监控设备,每班进行对照,每15天至少进行一次校验,确保设备正常可靠运行。
管控责任单位:监控中心
管控负责人:监控中心主任
管控责任人:矿长
人员培训措施:
(1)加强作业人员瓦斯及有毒有害气体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
管控责任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科
管控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 加强作业人员自救器使用相关知识培训工作,确保能够正确使用。
管控责任单位:应急救援办公室(简称应急办)
管控负责人:应急办主任
管控责任人:矿长
- 加强作业人员灾变应急培训,掌握正确避灾及急救知识。
管控责任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科
管控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个体防护措施:
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隔离式自救器。
管控责任单位:应急救援办公室(简称应急办)
管控负责人:应急办主任
管控责任人:矿长
应急处置措施:
(1)当作业地点发生瓦斯超限时,由现场施工负责人和瓦检员负责组织瓦斯超限区内的作业人员撤至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瓦检员负责在巷口设置栅栏,悬挂警示牌,并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汇报后,分别向矿总工程师、通风部门汇报,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并组织处理。
管控责任单位:综掘队 通风瓦斯科
管控负责人:综掘队队长 通风瓦斯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2)瓦斯超限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采取低浓度排放瓦斯措施前,在排放区域及其回风流巷道中进行断电、撤人,通向回风流区域的各个巷道口设置警示标识,由瓦检员或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警戒,控制风量排放,且确保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1.5%。
管控责任单位:通风瓦斯科
管控负责人:通风瓦斯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3)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的,由通风瓦斯科编制排放瓦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由矿总工程师指挥,通风队队长、通风瓦斯科管理人员现场负责排放。
管控责任单位:通风瓦斯科
管控负责人:通风瓦斯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4)排放瓦斯前,现场排放瓦斯负责人对照措施要求,安排安全员或瓦检员负责撤出回风沿线的所有作业人员,且实行回风沿线全部停电,安排专人在各通向待排放区域回风沿线的各个通道口设置警标。上述要求全部到位并经确认后,采用控制风量的方法进行排放,且确保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1.5%。
管控责任单位:通风瓦斯科
管控负责人:通风瓦斯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5)当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及时将实情报告矿调度指挥中心。矿调度指挥中心在接到井下瓦斯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进行抢救并启动瓦斯应急救援预案。井下带班领导、队长、班组长、瓦斯员应依照本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瓦斯爆炸威胁区域的人员安全撤退至新鲜风流中直至地面。
管控责任单位:调度指挥中心
管控负责人:调度指挥中心主任
管控责任人:矿长
(6)遇到无法撤退(因退路堵塞或有害气体含量大)受阻的情况时,应迅速进入预筑或临时构筑的避难硐室等候营救。
管控责任单位:应急救援办公室(简称应急办)
管控负责人:应急办主任
管控责任人:矿长
(二)水害方面
2110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掘进过程中临近Q1积水区,可能受积水区影响,Q1积水区积水面积约94492㎡,积水量约83841m³,掘进过程中旧巷、冒落区、Q1积水区探查不清,造成透水事故;2110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417-820米处受Q1积水区影响,掘进过程中旧巷、冒落区、Q1积水区探查不清,造成透水事故;8113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138-375米处受Q12和Q13积水区影响,Q12积水区积水面积13837㎡,积水量约3459m³,Q13积水区积水面积1448㎡,积水量约362m³,掘进过程中旧巷、冒落区、Q12、Q13积水区探查不清,造成透水事故;3120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开口-120米处受Q15积水区影响,Q15积水区积水面积11432㎡,积水量约5196m³,掘进过程中旧巷、冒落区、Q15积水区探查不清,造成透水事故。
1.工程技术措施:
(1)严格按照老空水“三专两探一撤”和“四步工作法”要求,综合采用“物探、钻探、调查、会诊”等手段,切实查明矿井及周边地表汇水、疏水、渗漏情况。
管控责任单位:防治水科
管控负责人:防治水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 每月进行一次水情水害预报及地质预报,预报要有针对性,与实际相符。
管控责任单位:地测科 防治水科
管控负责人:地测科科长 防治水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3)加强地表采空塌陷监测,安排专人定期对本井田范围内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水库、废弃井筒、钻孔、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地质滑移等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在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对地面裂缝和塌陷坑要制定措施,及时填埋;对采空区地表积水要归渠引流,以防积水渗入井下发生透水事故。
管控责任单位:地测科 环保科
管控负责人:地测科科长 环保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4)工作面在掘进前,先对工作面进行物探探测,有效探测距离为90米,由于物探存在盲区,为保险起见,每次物探必须保持30米的超前距离。
管控责任单位:防治水科
管控负责人:防治水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5)综掘队每班作业前严格按防治水科制定的《补充钻探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班探,钻孔的数量、方位、角度、深度要满足设计要求,切实查明前方旧巷、冒落区水害情况,并向调度指挥中心和跟班领导汇报当班钻探情况,确认无水害威胁后,方可进行掘进。
管控责任单位:防治水科 综掘队
管控负责人:防治水科科长 综掘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6)安排专人对避灾路线进行清理维护,避灾路线内不能有杂物,要时刻保持畅通无阻。并在放水现场准备足够数量的堵水材料(如坑木、麻袋、木塞、木板、黄泥、棉线、锯、斧、速凝水泥等),以便突然来压时能及时处理。
管控责任单位:综掘队
管控负责人:综掘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7)定时清理好水沟、水仓,检查排水管路、排水泵,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转,达到设计的最大排水能力。
管控责任单位:探水队
管控负责人:探水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8)完善排水系统,在巷道架设排水管路两趟(Φ108),工作面必须有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排水管及接头等,在低洼点施工水仓,通过排水管排至一采区水仓。排水系统必须满足巷道掘进期间的排水需要。
管控责任单位:综掘队
管控负责人:综掘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2.安全管理措施:
(1)加强对本矿及周边煤矿采空区积水的调查,及时掌握周边矿井采掘现状及老空积水变化情况。
管控责任单位:防治水科
管控负责人:防治水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2)化探:有异常涌水的情况下取样进行分析。
管控责任单位:防治水科
管控负责人:防治水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3)现场备有足够数量的堵水木楔。
管控责任单位:综掘队
管控负责人:综掘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3.人员培训措施:
(1)开工前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水害事故应急预案和避灾路线。
管控责任单位:应急救援办公室(简称应急办)
管控负责人:应急办主任
管控责任人:矿长
- 组织作业人员学习透水的征兆,确保出线透水预兆后,可以迅速撤离。
管控责任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科
管控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4.个体防护措施: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安全帽、纯棉工作服、胶靴、毛巾、防尘口罩、手套、自救器、瓦斯检测报警仪(部分人员携带),确保自身防护。
管控责任单位:调度指挥中心
管控负责人:调度指挥中心主任
管控责任人:矿长
5.应急处置措施:
(1)当明确水威胁不大时,应在现场管理人员组织带领下,利用现有的人力物力迅速进行处置,设法堵住出水点,以防事故继续扩大。
管控责任单位:综掘队
管控负责人:综掘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2)当无法控制现场水害,或水害可能对现场人员生命造成威胁时:①现场管理人员应立即组织受威胁区域人员沿避灾路线撤至安全地点;②受威胁区域的人员沿避灾路线不能及时撤至安全地点时,可就近进入避险硐室等待救援。
管控责任单位:综掘队
管控负责人:综掘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3)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水情报告后,立即启动水害应急预案,向值班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并将水害情况通报周边所有煤矿。
管控责任单位:调度指挥中心
管控负责人:调度指挥中心主任
管控责任人:矿长
(4)根据水害的影响程度,及时调整井下通风系统,避免风流紊乱、有害气体超限。
管控责任单位:通风瓦斯科
管控负责人:通风瓦斯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5)当水灾事故有扩大的趋势并超出矿应急处置能力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必须立即提高响应级别,按照矿综合应急预案向相关上级单位和救援部门汇报,争取社会救援,增加救援力量。
管控责任单位:应急救援办公室(简称应急办)
管控负责人:应急办主任
管控责任人:矿长
(三)顶板方面
2110回风顺槽、2110运输顺槽、2110切眼及扩切、8113运输顺槽、8113回风顺槽、8113切眼及扩切、3120运输顺槽、3120回风顺槽、3120切眼、3407回风顺槽、3407切眼、8113-1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8113-1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8113-1切眼及扩切掘进工作面掘进过程中遇到不同程度的正交、斜交原小煤窑旧巷,存在顶帮破碎、裂隙多或掘已经冒落区域,现场支护不到位易引发冒顶片帮伤人事故风险。
1.工程技术措施:
(1)工作面过空巷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矿领导会审通过后现场施工严格按照措施执行。
管控责任单位:总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工办)
管控负责人: 总工办主任
管控责任人:矿长
(2)在支护作业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和“围岩观察”制度,由带班长、安全员用长柄工具处理活矸、伞檐。
管控责任单位:综掘队
管控负责人: 综掘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3)严格执行“一掘一支”的施工顺序,及时临时支护;严禁空顶空帮作业;如果顶板破碎,必须减小最大控顶距。加强巷道巡查检查,对受压变形地段及时进行补强支护。
管控责任单位:综掘队
管控负责人: 综掘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2.安全管理措施:
(1)使用合格支护材料,严格按作业规程进行永久支护。
管控责任单位:综掘队
管控负责人: 综掘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2)加强顶板观测,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要求定期观测矿压。
管控责任单位:安全标准化办公室(简称安标办)
管控负责人: 安标办主任
管控责任人:矿长
3.人员培训措施:
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特别是遇旧采破坏区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
管控责任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科
管控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4.个体防护措施: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安全帽、纯棉工作服、胶靴、毛巾、防尘口罩、手套、自救器、瓦斯检测报警仪(部分人员携带),确保自身防护。
管控责任单位:调度指挥中心
管控负责人:调度指挥中心主任
管控责任人:矿长
5.应急处置措施:
(1)当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后,首先将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调度指挥中心迅速通知有关人员。
管控责任单位:综掘队
管控负责人:综掘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2)发生冒顶事故后,班组长应立即点清人数,发现有人员被埋压、被堵时,应尽快探明冒顶区的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及位置,积极组织抢救。
管控责任单位:综掘队
管控负责人:综掘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3)必须采取有效手段控制冒顶区域两侧巷道,使其冒顶波及长度不再扩大。积极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一时不能恢复时,可利用风管对被埋压、堵截的人员输送新鲜空气,并派专人检查该处的有害气体浓度。
管控责任单位:综掘队
管控负责人:综掘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4)在处理冒顶事故时,应先由外向里补充和加固支护,清除进出口通道的堵塞物,尽快接近被堵人员的部位进行抢救,必要时可以在适当安全的位置开掘通向遇险人员的专用巷道。
管控责任单位:综掘队
管控负责人:综掘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5)遇有大块煤岩威胁遇险人员时,可以用千斤顶等工具支起煤岩块,但尽量避免破坏冒顶煤岩的堆积状态。清理煤岩时要小心使用工具,以免伤害遇险人员。
管控责任单位:综掘队
管控负责人:综掘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6)发生冒顶堵人时,遇险人员要听从班组长和安全员指挥,撤到安全地点,当没有安全位置时,要积极就地取材,加固躲避地点的支护,确保躲避人员的安全,并在安全前提下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保持镇静,等待救援,以防事故扩大。
管控责任单位:综掘队
管控负责人:综掘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7)如人员被困地点有压风管,应打开压风管输送新鲜空气,稀释空间瓦斯浓度,并要注意保暖。
管控责任单位:综掘队
管控负责人:综掘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2406综放工作面、2108(二段)综放工作面、2110综放工作面在回采过程中会遇到原小煤窑旧巷,顶板稳定性差,存在过旧巷期间顶帮破碎、裂隙多、易冒顶片帮的风险。
1.工程技术措施:
(1)控顶距离符合要求
管控责任单位:综采队
管控负责人: 综采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2)钢棚按要求支设
管控责任单位:综采队
管控负责人: 综采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 工作面有片帮或遇构造时,严格按措施施工,加强支护。
管控责任单位:综采队
管控负责人: 综采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2.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对顶板进行管理,尤其是在顶板破碎、过空地段,安排专人进行补强支护,确保顶板安全。
管控责任单位:综采队
管控负责人: 综采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2)加强顶板观测,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要求定期观测矿压。
管控责任单位:安全标准化办公室(简称安标办)
管控负责人: 安标办主任
管控责任人:矿长
(3)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管控责任单位:综采队
管控负责人: 综采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 回采时应加强过空巷期间顶板及巷道支护管理。
管控责任单位:综采队
管控负责人: 综采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3.人员培训措施:
开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及告知。
管控责任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科
管控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科科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4.个体防护措施: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安全帽、纯棉工作服、胶靴、毛巾、防尘口罩、手套、自救器、瓦斯检测报警仪(部分人员携带),确保自身防护。
管控责任单位:调度指挥中心
管控负责人:调度指挥中心主任
管控责任人:矿长
5.应急处置措施:
(1)遇有大块煤岩威胁遇险人员时,可以用千斤顶等工具支起煤岩块,但尽量避免破坏冒顶煤岩的堆积状态。清理煤岩时要小心使用工具,以免伤害遇险人员。
管控责任单位:综采队
管控负责人:综采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 在处理冒顶事故时,应先由外向里补充和加固支护,清除进出口通道的堵塞物,尽快接近被堵人员的部位进行抢救,必要时可以在适当安全的位置开掘通向遇险人员的专用巷道。
管控责任单位:综采队
管控负责人:综采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 必须采取有效手段控制冒顶区域两侧巷道,使其冒顶波及长度不再扩大。积极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一时不能恢复时,可利用风管对被埋压、堵截的人员输送新鲜空气,并派专人检查该处的有害气体浓度。
管控责任单位:综采队
管控负责人:综采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 发生冒顶事故后,班组长应立即点清人数,发现有人员被埋压、被堵时,应尽快探明冒顶区的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及位置,积极组织抢救。
管控责任单位:综采队
管控负责人:综采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 当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后,首先将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调度指挥中心迅速通知有关人员。
管控责任单位:综采队
管控负责人:综采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6)发生冒顶堵人时,遇险人员要听从班组长和安全员指挥,撤到安全地点,当没有安全位置时,要积极就地取材,加固躲避地点的支护,确保躲避人员的安全,并在安全前提下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保持镇静,等待救援,以防事故扩大。
管控责任单位:综采队
管控负责人:综采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7)如人员被困地点有压风管,应打开压风管输送新鲜空气,稀释空间瓦斯浓度,并要注意保暖。
管控责任单位:综采队
管控负责人:综采队队长
管控责任人:矿长
六、物资和资金
在2022年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中应包含下列项目和资金,如因条件发生变化,应优先保障以上瓦斯、水、顶板风险管控措施费用的使用。
瓦斯风险管控物资和资金概算表:
工程项目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计划资金 |
新风井及相关井巷施工 | 收尾工程 | ||
主要通风机的更新和维护 | 台 | 2 | |
局部通风机的更新和维护 | 台 | 10 | |
风筒 | 米 | 1100 | |
煤层自燃煤尘爆炸性检测 | 份 | 1 | |
瓦斯抽放管及相关配件 | 米 | 1000 | |
瓦斯抽放泵维护 | 台 | 4 | |
气体检测仪器仪表及配件维护保养 | 台 | 20 | |
自救器装备与维修 | 个 | 200 | |
监测监控联网工程的建立和维护 | 智能化改造 | ||
监测监控系统的更新和改造 | |||
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和调校 | |||
静压洒水系统更新和改造 | |||
防尘设施及装备 | |||
主井防灭火系统安装 | |||
消防器材 | |||
防灭火设施设备 | |||
合 计 |
水害风险管控物资和资金概算表:
工程项目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计划资金 |
排水系统升级改造 | 智能化改造 | ||
四采区地表直排井 | m | 210 | |
地面物探勘察工程 | 地面 | ||
编制《隐蔽致灾地质普查报告》 | 份 | 1 | |
合 计 |
顶板风险管控物资和资金概算表:
工程项目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计划资金 |
锚杆 | 套 | 16000 | |
锚索 | 套/21.8*8.3 | 760 | |
矿工钢 | 根 | 2245 | |
注浆材料 | 吨 | 1118.34 | |
穿板 | 方 | 1704.6 | |
锚固剂 | 支 | 27000 | |
顶板离层仪 | 套 | 1 | |
合 计 | 735.4万 |
七、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时间
1.2406综放工作面、2108(二段)综放工作面、2110综放工作面在回采过程中会遇到原小煤窑旧巷,顶板稳定性差,存在过旧巷期间顶帮破碎、裂隙多、易冒顶片帮的风险。管控时间:工作面进入空巷影响范围至工作面离开空巷影响范围。
2.2110回风顺槽、2110运输顺槽、2110切眼及扩切、8113运输顺槽、8113回风顺槽、8113切眼及扩切、3120运输顺槽、3120回风顺槽、3120切眼、3407回风顺槽、3407切眼、8113-1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8113-1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8113-1切眼及扩切掘进工作面掘进过程中会遇到原小煤窑旧巷,顶板稳定性差,存在过旧巷期间顶帮破碎、裂隙多、易冒顶片帮的风险。管控时间:工作面进入空巷影响范围至工作面离开空巷影响范围。
3.2108(二段)综放工作面、2406综放工作面、2110综放工作面回采过程中综采工作面、回风隅角可能出现瓦斯涌出异常发生瓦斯(爆炸 中毒 窒息 燃烧)事故。管控时间:工作面开始至工作面结束。
4.2110运输顺槽、2110回风顺槽、2110切眼及扩切、8113运输顺槽、8113回风顺槽、8113切眼及扩切、3407回风顺槽、3407切眼、3120运输顺槽、3120回风顺槽、3120切眼、8113-1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8113-1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8113-1切眼及扩切掘进工作面掘进过程中工作面、高冒处可能出现瓦斯涌出异常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管控时间:工作面开始至工作面结束。
5.2110运输顺槽、2110回风顺槽、8113运输顺槽、3120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工作面掘进过程中受Q1、Q12、Q13和Q15积水区影响,Q1积水区积水面积约94492㎡,积水量约83841m³;Q12积水区积水面积13837㎡,积水量约3459m³;Q13积水区积水面积1448㎡,积水量约362m³;Q15积水区积水面积11432㎡,积水量约5196m³。掘进过程中旧巷、冒落区、积水区探查不清,造成透水事故。管控时间:工作面进入积水区影响范围至工作面离开积水区影响范围。
八、重大安全风险区域作业人员最大上限
掘进工作面重大安全风险区域作业人员最大上限为18人;回采工作面生产期间重大安全风险区域作业人员最大上限为25人,回采工作面检修期间重大安全风险区域作业人员最大上限为40人。
九、工作要求
1.矿长:每月组织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检查分析,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应及时调整完善管理措施,布置下个月度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重点,明确责任分工。
2.分管负责人:每半月组织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分管范围内的月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重点(瓦斯、水害、顶板)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3.带班领导: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发现问题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并认真填写矿领导带班下井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记录,现场不能立即整改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调整措施,明确责任人后限期完成整改。
4.实施责任人:每月定期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检查分析,收集各级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反馈意见,针对日常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反复论证,实现对重大安全风险的动态管理,确保措施得力可靠,始终将安全风险控制在受控范围。同时结合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时部署下一月度的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明确责任人及责任分工。每月月初还要根据重大安全风险管控需要在当月安全费用计划投入项目中报计划投入项目,经审批后投入实施。资金使用要保存好相关票据,形成资金使用的闭环管理。
5.其他:各相关责任人员必须认真落实好各自责任,分工明确,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取得成绩。凡工作不负责任,工作不细造成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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