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中央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为规范中央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中央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于2018年12月10日经部领导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中央资金项目的申请、审批、实施、监督和管理。
二、资金性质
办法规定的中央资金是指中央预算内资金,包括资金来源、用途、预算安排等方面的内容。
三、项目定义
办法中的中央资金项目是指由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中央事业单位等申请的用于下列内容的项目:
(一)基础设施建设;
(二)产业发展;
(三)社会服务;
(四)科技创新;
(五)文化发展;
(六)环境保护;
(七)国防建设。
四、申请材料
中央资金项目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申请报告;
(二)资金来源和预算安排情况;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
(四)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央资金项目管理权限;
(二)具有相应的施工队伍和管理能力;
(三)符合相关规划和设计要求;
(四)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五、审批程序
(一)中央资金项目申请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二)审核合格的项目申请进入项目库;
(三)项目库中的项目实行公开竞争;
(四)相关部门对公开竞争项目进行评审;
(五)评审合格的项目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六、实施和监督
(一)中央资金项目由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二)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项目实施完成后,相关部门应当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七、其他规定
(一)办法中规定的中央资金项目范围和申请材料等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二)办法中规定的审批程序、实施和监督等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中央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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