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东港镇干部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东港镇干部管理,提高干部素质,促进工作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东港镇委批准,现将我镇部分干部的情况作如下公示:
一、干部姓名
1. 张某,男,汉族,1979年12月出生于,身份证号码XXXXX,担任东港镇人民南路社区书记。
2. 李某,男,汉族,1982年12月出生于,身份证号码XXXXX,担任东港镇工业大道社区主任。
3. 王某,男,汉族,1981年12月出生于,身份证号码XXXXX,担任东港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二、干部职责
1. 张某,负责人民南路社区的工作。
2. 李某,负责工业大道社区的工作。
3. 王某,负责农业服务中心的工作。
三、干部表现
1. 张某,在担任人民南路社区书记期间,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社区工作,推动社区发展,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2. 李某,在担任工业大道社区主任期间,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社区工作,推动社区发展,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3. 王某,在担任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期间,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农业服务中心工作,推动农业服务中心的发展,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四、干部纪律
1. 张某,在担任人民南路社区书记期间,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礼金,受到警告处分。
2. 李某,在担任工业大道社区主任期间,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礼金,受到警告处分。
3. 王某,在担任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期间,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礼金,受到警告处分。
以上公示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足之处,请予以指出。东港镇委将认真履行职责,对违反纪律的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同时,也希望广大居民能够积极参与监督,确保干部廉洁自律,推动东港镇工作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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