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五举措规范城乡低保资金管理(瑞金低保标准)

中国江西网纪检监察频道讯 钟惠林报道:瑞金市采取五项措施,规范低保资金的管理,更好发挥城乡低保资金的社会效益。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宣传专栏和宣传手册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低保政策宣传到位,并加大对低保制度目的、意义的宣传力度,转变困难群众的思想观念,使他们认识到低保制度是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给予基本生活保障,要改善生活质量,必须劳动就业、自食其力,营造“享受低保应该、退出低保光荣”的社会氛围;加大公示力度,对低保对象及低保资金的发放时间、标准、领取方式通过网络、公示栏等进行宣传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严禁变相、变通执行相关政策,加强审核审批机制,严格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使“主动申请低保,积极走出低保”的观念深入人心,真正形成低保“进出两通畅”的机制。

(二)加大政策研究力度。针对低保资金结余量过大的情况,研究低保对象、尤其是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偏低,城乡低保补助标准不平衡、差异过大的问题。针对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定难的实际情况,建立既简便易行又好操作的科学评判标准和办法。加大对福利机构的财政资金投入,建立正常供养渠道资金的逐步增长机制,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三)提高现有数据平台使用效率。市政府加大低保工作信息化建设投入,督促本级民政部门用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数据和其他部门的电子数据,探索实现对每户低保申请家庭的就业、社保、代发工资、公积金、经商、缴税、机动车、土地补偿、营运、存款、证券、保险等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核对,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与入户调查、邻里求证等传统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尽可能的做到准确测算低保家庭收入,确保低保对象的准确性,对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保障对象,及时增发、减发、停发保障金,保证城乡低保资金合法高效使用。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强乡镇、社区民政工作人员的力量,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把日常管理和动态核查结合起来,掌握第一手资料,真正做到入户调查到位、审批办理有数,并在此基础上强化人大、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舆论的外部监督,从而减少低保工作的隐患和漏洞。

(五)加大责任追究和惩处力度。对弄虚作假、故意骗取低保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除了追回骗取的资金外,还将此类不良人员信息录入诚信记录,取消其享受低保的资格。对少数部门打政策擦边球,扩大低保资金使用范围,不认真履行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部门直接进行问责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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