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和浩特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励业务办理的公告(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关于呼和浩特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奖励业务办理的公告

为落实好《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试行)》(呼党发〔2021〕13号)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励工作,方便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相关业务,现公告如下:

  • 一、奖励对象和范围

(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

(二)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备案且在站期间承担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开发任务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 二、奖励标准

(一)对于企业新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给予10万元建站补助。

(二)对于承担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开发任务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从2021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3日,按照在站实际工作时间,每人每月给予3000元补贴。

  •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时间

2022年6月24日——2022年7月24日。

(二)申请材料

1.申请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补助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建站企业申请落实建站补助报告;

(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补助经费申请表;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通知。

2.申请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补贴需提交以下材料: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补贴审批表;

(2)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补贴审批花名册;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4)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合同书)。

(三)申请流程

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补助申请材料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承担的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局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审核,根据审核结果落实奖励政策。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奖励名单和奖励金额,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被奖励单位、人员和奖励金额。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1-5181210

电子邮箱:rsjzjk21@163.com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04室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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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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