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约,又称为业主公约、业主规约等,是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就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以及业主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有关业主共同利益的事项所达成的书面自治规则。管理规约是由多数人为同一目的而订立的,因此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中的共同行为。管理规约是依据司法自治原则衍生出来的规约自治原则制定的,只要不违反法律之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不变更或排除区分所有权的本质,均可以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管理规约的约束力不仅及于全体业主,还应当及于物业区域内物业使用人、业主继承人和管理人,这是一般契约所不具有的特征。因此,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议以及相关行为都不得与这一最高自治规范相抵触,诸如业主委员会章程、各种具体的管理制度以及物业服务合同均应当以管理规约为准则。管理规约应当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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