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修订后的《黑龙江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黑龙江省总工会对生活报记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解读。
问题一:请问这次修订工作有哪些突出的特点?
答:此次修订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体现精细化管理,符合基层实际需要。如加入了文体活动团体奖励和标准,允许基层工会开展知识竞赛、宣讲、演讲等比赛时参照文体活动比赛标准进行奖励等;二是体现服务意识,让基层和职工用起来更便捷。如原来规定看电影和发放生日蛋糕,都是指定影院的电影票和蛋糕店的提货券,现在变成基层工会可选购平台上辖区内各个品牌的影院和蛋糕店,职工可以选择在家附近的影院观影和蛋糕店购买生日蛋糕,更加方便贴心。三是注重可操作性,便于基层执行。如基层工会开展活动发生的培训费、会议费、伙食费,原来文件规定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同级财政标准,现在修改为也可按单位行政制定的费用标准,解决了大量企业相关标准与财政部门不一致的问题。
问题二:本次修订中如何体现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方面的关注?
答:本次修订中强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围绕、倾斜于产改工作,以此来加强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加快产业工人素质提升和建功立业、提升劳动竞赛质效。一方面明确基层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开展职工思想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用于开展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职工创新工作活动发生的支出,用于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支出及其奖励支出。另一方面将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最高名次奖励人均奖励标准由不超过1000元提升到3000元,奖励范围由三分之一提高到二分之一,同时规定基层工会受行政委托承办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的,由单位行政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奖励标准和范围,允许标准更高。这些都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贺信的具体举措。
问题三:文件在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方面有哪些制度性安排?
答:不断满足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新时代工会工作的重要使命。省总工会在今年2月下发《关于开展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本次修订中将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融入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完善困难帮扶、常态化送温暖、医疗互助、助学救助、法律援助等帮扶体系,在职工遇到困难、发生重大疾病和重要节假日等时间及时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依法保障职工享受福利待遇,建立节日慰问、生日关怀、生病探望、婚丧嫁娶等慰问制度,制定职工疗休养计划;丰富服务职工供给资源,引导和鼓励企业设立暑期、课后子女托管班,母婴爱心屋,解决职工后顾之忧;建立职工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开展适合不同工作场所或工作特点的健身活动,为会员购买健身服务,补助职工参加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开展的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等;加强职工人文关怀,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举办心理咨询、健康讲座等活动,围绕困难帮扶、家庭关爱、子女教育、婚恋家庭、压力缓解、能力成长、互动沟通等场景,策划参与性强、号召力大的主题活动,彰显企业社会影响力,推动企业文化精神健康发展。
问题四: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如何来保证基层工会既有钱花,经费也管得住?
答:省总工会本次修订文件,充分考虑到了您提出的问题,一方面保证基层工会有钱花,主要做法一是针对企业工会,上级工会协调税务机关,确保代征工会经费足额收缴,及时返拨,保障企业基层工会的留成经费;二是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去年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明确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统一划拨;三是针对小微企业工会,充分考虑受疫情影响,在已经实施两年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实行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让小微企业职工得到更多关爱,2020和2021年全省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达到3.59亿元,有力的保证了小微企业工会工作开展。另一方面从制度上严格管理,保证基层工会经费使用合规,真正用于广大职工群众身上,主要体现在:基层工会的经费使用要进行会务公开和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定期向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各项收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收支须集体研究决定。要积极配合上级工会财务监督,加强对本单位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内部会计监督和工会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依法接受并主动配合国家审计监督。
问题五:这次修订实施办法,是否给基层行政增加了负担?
答:一是拨缴工会经费是否增加单位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明确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发生工资总额而不拨缴工会经费是违法行为,而且国家为了支持单位足额计提拨缴工会经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因此依法拨缴工会经费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允许税前扣除不增加企业负担;二是使用工会经费在重大节日(传统节日)发放给职工的慰问品支出不是职工福利的全部,保障职工正常福利是单位行政的职责,各单位行政应按照国家关于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安全生产费等文件的规定保障职工体检、职工食堂补贴、职工疗休养、职工教育、劳动保护等服务职工的经费;三是本办法核定的标准为上限标准,不代表必须达到的金额,基层工会在执行中要根据自身留成经费的实际情况量力而为,在标准内执行,不得擅自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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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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