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验收范围
(一)项目执行期到2021年10月–2022年9月结束的;
(二) 执行期到2021年而申请延期验收的;
(三) 2021年度验收不通过的;
(四) 申请提前验收及其他应参加验收的项目。
二、验收时间安排
2022年度验收工作计划分2批次进行,其中:
(一)第一批次验收材料系统提报及形式审查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至2022年6月15日;
验收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7月15日。
(二)第二批次验收材料系统提报及形式审查时间为2022年7月16日至2022年8月15日。
验收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9月15日。
原则上,项目执行期到2021年10月-2022年6月份项目参加第一批次验收,执行期到2022年7-9月份项目参加第二批次验收。参加第二批次验收的项目,也可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自行申报参加第一批次验收。
三、验收工作流程
验收工作由市科技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青岛中天智诚科技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工作流程分材料准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布验收结论四个阶段。
(一)材料准备及系统提报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材料系统提报截止日期前通过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相关验收材料,验收材料务必规范齐全。
申报流程:登录市科技局网站(qdstc.qingdao.gov.cn),点击“服务大厅”中的“科技计划管理平台”,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登录类型选择“项目申报(承担)单位”,进入“项目结项管理-申报单位项目结项报告填写”,点击“新建”进入验收信息表,上传验收材料。
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材料后,请及时与项目主管单位联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项目主管单位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登录类型选择“项目主管单位”,进入“项目结项管理-主管单位项目结项审查”,查看已提交的项目验收材料,填写审核意见,将符合要求的项目验收材料及时完成系统上报。
(二)形式审查
第三方机构对提报的验收材料进行全时段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及时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参加2022年验收项目中,下列3个项目,由青岛市科技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统一进行专项资金结题审计,其它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项目结题审计,并出具项目结题审计报告,作为项目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三)专家评审
验收工作采取申报材料合格一批验收一批、各阶段同步推进的形式开展。10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取网络会议评审的方式验收,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采取现场考察会议评审的方式验收。验收专家对验收项目出具评审意见,形成专家组验收结论。
(四)公布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室研究通过后,面向社会公布验收结论。
四、相关要求
项目主管部门(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时提报材料,做好形式初审及现场考察准备工作。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保证验收材料的完整、真实、可靠,按规定时间提交验收材料。如有违背科研诚信管理行为者,按照《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青科规〔2021〕18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科教〔2021〕21号)和《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21〕4号),2021年12月17日起,验收项目只开展一次验收或综合绩效评价,“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或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项目未完成任务目标但已结题的项目,不再拨付剩余资金,结余资金按规定原渠道收回”、“未一次性通过验收或综合绩效评价的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原渠道收回”。
(本案转自青岛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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