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21世纪教育研究院 熊丙奇
从今年9月秋季新学期开始,财政部、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下称《制度》)将正式实施。其中明确了课后服务等服务性收费的管理要求,加强对地方落实“双减”政策财务行为的指导。
施行新《制度》,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与经营活动,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而要让《制度》得到切实落实,需建立三大机制。
一是成本分摊机制。
《制度》明确,“为在校学生提供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收入,计入其他收入。”“中小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这主要是为了遏制中小学违规乱收费问题。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除了加强监管,依法追究违规收费的责任之外,还需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
“双减”推进课后服务全覆盖,所需经费主要有两种保障模式。其一是地方财政买单模式,即课后服务所需经费全部由财政支付,不向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收费。
其二是成本分摊模式,由学校向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收取一定的费用。尤其是一些地方引入第三方机构进校开展课后服务,允许机构向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收费,学生和家长可能面临收费项目增多、收费标准提高等问题。
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要清晰核算课后服务的成本,明确地方财政和学生各自分摊的比例。
二是信息公开机制。
2020年,教育部等8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明确落实经费使用自主权,要求学校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实际需要,自主提出年度预算建议,自主执行批准的预算项目,对预算资金进行全过程绩效管理。
此次修订的《制度》规定,中小学要加强收入管理、支出管理。“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
学校的经费使用自主权,既要落实学校的经费使用自主权,又要避免学校滥用这一自主权,就必须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加大财务信息公开力度。要向全校师生、学生家长定期公开学校的收支情况,接受师生、学生家长的监督。
推进财务信息公开,不能只是公开粗略的收入、支出情况。而应该公布收支细目,一目了然,否则即便公布了收支的“大数”,教师和家长也不知道这些收入、开支是否合理。
三是家长委员会监督机制。
《制度》规定,“中小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要让监督真正有效,除了加强行政监督外,还必须引入家长委员会监督。成立独立的家长委员会,发挥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的作用。
新修订的《制度》特别强调对中小学校食堂经营的管理,要求中小学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
近年来,中小学食堂接连出现给学生吃烂菜、依次充好等质量问题,以及学校有关人员卷入“食堂腐败”案的丑闻,这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也败坏中小学教育形象。
对于学校食堂的安全、卫生与质量问题,国内要求中小学必须建立校长或班主任陪餐制度,监督供餐质量。但陪餐制度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原因在于,这属于内部监督,是由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相关方进行监督——无论是学校食堂自主经营,还是由校外第三方机构供餐,校方都是利益相关方。
有效的监督,应该引入家长委员会,由家长委员会派家长代表参与日常监督。这要求学校的家长委员会由全体家长选举产生,并独立运行。能代表家长参与学校办学监督,而非“摆设”或“工具”。另外,要结合智慧校园建设,推行“明厨亮灶”,让每个家长通过APP,就可实时了解学校食堂采购、储运、加工、配餐等情况。
因此,落实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也是明晰政府和学校的权责,推进学校建立现代治理结构,提升现代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要通过落实《制度》,压实地方政府和学校的责任,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各司其职规范学校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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