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背景下创新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方式(检察机关新媒体建设)

新媒体背景下创新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方式(检察机关新媒体建设)

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已成为新形势下对党建工作的新要求,以党建促共建,以党支部自身建设推动社会进步,成为党建工作的新常态。检察机关的党建工作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保证检察工作顺利完成的必然要求,是履行检察职能的重要保障。在新媒体环境下,要管理好、利用好、发挥好新媒体的优势,使检察机关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扩展党建工作平台、提升党建工作实效。在此背景下,如何完善检察系统党建工作尤为重要。

一、新媒体背境下加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建工作是保障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在新媒体时代,多样化的载体平台、丰富的宣传教育内容及形式,打开党建工作视野,拓展党建工作渠道,为党建工作科学化发展提供坚强技术保障。

  (一)搭建新型工作载体平台,提高党建时效性。在网络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当前,新媒体所构建的工作载体,成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平台。通过以新媒体为依托,建立党建工作交流平台,让党建工作深入到检察干警的工作和生活,让党建工作平台及时反馈党组织建设情况、党员思想动态、学习教育情况,从而构建自上而下的联动机制,使党建工作拥有更加便捷的沟通渠道,党务管理科学化水平得到质的提升。

  (二)创设形式多样宣传阵地,丰富党建宣传内容。新媒体发展促使资讯内容呈现出多样化,以新媒体创设宣传阵地,可以实现宣传形式多样化、宣传内容丰富性。通过在微信、微博、QQ、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之上,进行包含文字、声音、图片、视频等多种内容的全方位宣传教育,从而将新媒体载体建设成为党建权威发布的平台,是新时期检察机关构建党建宣传教育新阵地的有力保障。

  (三)完善海量数据管理,推动党建精细化。新媒体的智能化体现在它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之上,通过运用新媒体技术挖掘海量数据可以实现对党员干部管理、考核的信息化,对于提高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将党建延伸到互联网,把支部建在新媒体,让组织生活常态化,使每个党员始终能够感觉到自己是党组织的一员,这对于提高党员的自觉意识和主人翁意识也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二、检察机关利用新媒体技术开展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对新媒体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的认识不足。虽然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都搭建新媒体平台,但由于对新媒体了解不多、党务工作者工作思路僵化、党员干警新媒体素养不够,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对于新媒体和党建工作如何深度融合缺乏深入思考和研究,对于新媒体助力党建工作的重大作用认识不够。因此,存在不同程度地虎头蛇尾、重建轻管现象,具体表现为网络党建阵地有框架没内容、网站平台长期处于机械化更新状态、信息数据更新滞后等,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党建新媒体的应用效果。

  (二)对新媒体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的方法不科学。当前,检察机关党组织的党建新媒体平台呈现出“多、小、杂”的现象,缺乏有序的组织与管理,部分网络媒体功能单一、技术含量偏低、特色不明显,不够贴近检察工作实际。此外,线上工作和线下工作联动性不强导致新媒体在党建工作中的应用举步维艰,当前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主要以传统模式为主,党内的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民主评议等多项活动主要以党员大会、集中学习等方式开展,而传统党建工作模式在灵活性、便捷性上存在着一定的限制,新媒体技术无法与传统工作模式有机结合,导致党建工作水平无法获得质的提升。

  (三)对新媒体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的投入不足。一方面新媒体平台的开发与维护、党务信息数据的存储和管理,这些党建新媒体阵地的建设和维护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党建工作有专项的经费,但是对于党建新媒体阵地建设的资金需求来说还是十分不足。另一方面当前检察机关从事党建工作的人员一般不是专职人员,往往都是兼职,对于运用新媒体技术创新党建工作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无法满足相关的需求。资金和技术人力的投入不足对党建工作的开展产生了制约作用。

  三、利用新媒体技术创新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统筹谋划,强化党建工作的新媒体意识。检察机关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创新党建工作,必须要改变对新媒体的认识,认识到新媒体和党建工作相结合的重要意义,统筹谋划,分工协作。一是要重视新媒体技术,要把运用新媒体创新党建工作列入机关党建工作重点,统一领导和统筹规划党建新媒体阵地建设。二是要注重内部协调机制,做到科学分工,明确责任,调动积极性,共同做好新媒体环境下的党建工作;检察长要主动指导机关党建新媒体建设工作,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分管领导要及时了解情况,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抓好工作的落实;党务工作人员要及时更新知识,加强技术学习,提升技能素养。三是要引导支部主动接受和运用新媒体,支部作为管理党员的一线阵地,必须引导其明确党建新媒体建设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和体系架构,调动支部主动参与的积极性,而不是被动接受、消极对待。

  (二)深度挖掘,激发活力,促进党建工作与新媒体融合。新形势新环境下,检察机关传统的党建工作模式突破创新势在必行,党建工作与新媒体技术深度融合将切实提升党建工作的参与度和效果。一是推动新媒介素养教育全覆盖,通过对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干警进行信息化科学技术培训和新媒体基础知识培训,教育引导干警主动学习和运用微博、微信、远程技术等新媒体技术手段和方法,提高干警新媒体使用能力。二是实现线上线下同频共振,将线下党建工作和线上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二者结合的精度、准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增强党建工作的影响力。三是构建灵活的党建宣传阵地,加强新媒体党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对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新媒体阵地建设的特性、价值和已经取得的成效进行全方位地宣传,促使全体检察干警和社会各界从内心认同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取得的新发展和新突破,持续传递检察正能量。

  (三)完善机制,牢固保障,提升党建工作新媒体应用效率。利用新媒体推进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事情,必须根据实际工作的不断变化不断调整策略和方式。一是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要保障到位,针对党建工作新媒体建设所需的设计、开发、维护等费用,需要有坚强的财力保障,并有完善的财务监督机制,确保经费用到实处,用有实效。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新媒体在党建工作中能够有效应用,必须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来保障,必须要有统一规划和管理以及相应的考核机制,才能整合各项资源,集中力量助推党建工作新媒体建设有序开展,更好的保证新媒体在党务党建工作中的实施。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党建工作新媒体建设不仅需要制度、财务的保障,更需要人才的智力支持,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党组织必须打造出一支既熟悉党建工作,又精通新媒体技术的现代化党建工作队伍,通过不断培养出符合新时代新形势发展需求的人才,为党建工作新媒体建设提供强而有力的智慧支持和保障。

在新媒体时代,党组织必须做传播“正能量”的引导者,正确引导并鼓励党员干部积极运用新媒体,通过合理利用电脑、手机等载体,构建相关论坛、公众微信平台及电子信箱等多种信息传播媒介,加快党建工作的转型升级,努力构建网络化、数字化的立体式党建平台,将党组织服务延伸到基层,拓宽服务范围,拓展服务内容,加强党组织与党员群众之间的有效沟通,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寻找党建工作以及检察工作新亮点、新突破。

作者:吴京(商南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晨伟

责编:李鹏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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