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江干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向某某等36人涉嫌组织淫秽表演、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开设赌场案在江干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
案情回顾:
2018年1月底,被告人向某甲、向某乙、赵某某创建\”青橙\”(后更名为\”美少女\”)APP直播软件平台(以下简称\”美少女\”平台),由郑某某负责招募\”家族长\”,通过 \”家族长\”招揽主播在平台直播。为获取高额利润,该平台运营期间组织主播进行淫秽表演,以吸引游客在平台上刷礼物获利。至2018年4月2日,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周某某等多名主播在\”美少女平台\”进行淫秽直播48场。
为引诱游客消费,在\”家族长\”授意下,被告人赵某某等20余人直播时通过\”刷礼物、加主播微信、送福利\”的方式通过QQ群传播淫秽视频,平台、主播结算分成,从中牟利。
另外,2018年1月底2月初至4月2日期间,被告人向某甲、向某乙、赵某某允许他人在\”美少女\”平台开设赌博直播间并收取场地费用,并伙同靳某某直播\”推筒子\”供游客下注赌博并抽头渔利。至被公安机关抓获时,靳某某涉案赌资达14万余元。
庭审直击:
本案涉案人数众多,36名被告人中,23人为\”90后\”,大多为刚踏入社会、缺乏社会阅历的年轻人,年轻情侣、小夫妻合伙犯罪的现象也比较突出。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了详细举证质证,对被告人进行了针对性当庭讯问,并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和答辩意见。本次庭审历时2天共计26.5小时。
检察官说法:
在网络直播业迅猛发展的当下,一些少不经事的青年往往会被\”某某主播年入千万\”这样的夸张宣传所误导,为了快速赚钱当起了主播,甚至为了博得眼球、吸引充值和刷礼物,干起了网络淫秽表演的勾当。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的向某甲、向某乙、郑某某等人作为直播平台的老板和所谓的\”家族长\”,组织他人进行淫秽表演,触犯了《刑法》。同时,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本案中的李某某、罗某某等为了牟利,向他人传播大量淫秽视频及图片,构成了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提醒:
赚钱方式千千万,
莫把淫秽当产业。
走错一步入监狱,
大好青春不复还。
网络淫秽危害大,
广大市民若发现,
积极举报净空间!
通讯员 江剑
( 作者:记者 林琳 编辑:朱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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