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晓“三同时”的概念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二、监管责任
2.1熟记非煤矿山类建设项目的具体标准
下列非煤矿山类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需要实施审查和竣工验收:
①海洋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企业投资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陆上新油田开发项目、企业投资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上的陆上新气田开发项目;
②设计生产能力300万吨年以上或者设计最大开采深度1000m以上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
③设计生产能力1000万吨以上或者设计边坡200m以上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
④设计总库容1亿立方米或者设计总坝高200m以上的尾矿库建设项目。
2.2掌握危险化学品类建设项目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需要实施安全审查:
①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
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2.3掌握其他行业建设项目以下两点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本节待续)
三同时主要知识点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