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凉山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按照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的原则,全面调查我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同时统筹开展好投入产出调查,进一步细化普查数据分析和应用,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数据参考。
通知明确,此次普查对象为全州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据悉,“五经普”的主要普查内容为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为切实做好“五经普”相关工作,凉山成立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解决,设立了凉山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基本单位清理专项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普查基本单位清查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市)要相应设立工作机构,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为保持普查队伍稳定,凉山将加大保障力度,并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要求,要坚持依法普查,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要强化质量管理,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要创新普查方式,强化信息化手段在普查中的应用,建立税务、电力、市场监管、金融、统计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搭建共享平台,并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要加强宣传引导,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注重成果应用,充分开发和应用普查资料,做好普查报告、专题分析、课题研究等工作,充分发挥普查成果在党政科学决策、部门行政管理、发展规划编制中的重要基础作用。(记者 钱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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