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考勤是公司的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等待遇的基本依据,公司各级领导必须给予重视。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各班组应指派班长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载考勤。
2 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本单位考勤结果上报。
3 各单位每月3日前及时汇总本单位考勤分别上报运管部门核算奖金的依据,另一份报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
4 事假
5.1职工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事先请假。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带口信等方式请假。
5.2 各单位员工请假半天以内(含半天),由班组长批准。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本单位领导批准。三天以上十五天以下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十五天以上须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经公司主管人事副总批准。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请假应由负责本部门的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6 病假
因病或非因公受伤,凭出具的医疗诊断病休证明批准病假。
7工伤
持医院证明经人力资源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考勤,本人不便的可由部门主管代为申请,伤愈即回工作岗位,如期满未愈仍需继续休养者,应持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办理续假手续,不办理续假手续而自行延假者,按旷工处理。
8 婚假
9 产假、计划生育假
10 探亲假
10.1享受探亲假的范围条件:
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父母或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0.2职工探亲假期:
a、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b、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11丧假
职工配偶、父母、子女或养父母死亡,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丧假3天,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丧假2天,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2 员工外出学习培训经公司领导批准按公假考勤,学习培训期间工
资照发。
13 出勤管理
14 缺勤管理
迟到、早退、私自外出在30分钟以内者,则视为缺勤一次,每人每次扣款20元;
未经请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并给予以下处罚:扣除旷工日工资,并给予日工资的1倍罚款;连续旷工15天,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予以除名。
1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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