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17年11月1日至11月21日对市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18年9月20日反馈了巡察情况。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市城乡建设局党组坚决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聚焦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着眼标本兼治、整改立制并举,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目前,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19个问题,已整改18个,剩余1个问题正在通过法律手段整改解决。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班子成员之间沟通、配合、团结、协作欠缺,个别班子成员缺乏担当精神和全局意识,班子整体合力发挥不好、工作效果不佳的问题。一是利用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时机,围绕党内规章制度和中央及省、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积极组织学习,着力提升班子成员的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二是加强班子成员沟通交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做到“两个必谈”,通过谈心交流和工作沟通,形成了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共同干事的工作氛围。三是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三不一末”等制度,做到了事先深入调查研究、会前充分酝酿,使班子成员能够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四是组织召开了肃清马光明流毒和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专题召开党组会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关于召开肃清马光明流毒和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出局党组存在的问题12个、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65个,制定97条整改措施,并逐条明确了整改时限。
二、廉洁纪律方面
2.关于对直属单位、行业协会监管薄弱,执法领域监管不到位,执法战线拉得过长,推动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了《“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为期15天的行政执法业务集中培训,先后选派16人次参加上级组织的执法行为规范培训班。二是深入开展建设领域执法检查活动,对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和在建房屋建设工程、市政设施工程、建筑市场及招投标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累计抽查建筑工程27项,市政设施工程3项,下发建筑市场专项督查执法建议书7份,安全质量隐患和问题整改通知书6份,对9项违规项目进行了行政处罚,对24件督办、移送、信访、投诉案件进行了处理。
3.关于检测中心行政色彩较浓,关系不清,事企不分,人员兼职混岗,财务缺乏审计监督,管办分离、脱钩改制进展缓慢的问题。按照国家有关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改制工作的要求,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已于2018年4月完成脱钩改制,并按照职责要求加强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行业监管。
4.关于建筑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缺失,经费支出随意性大,财务账目处理不规范的问题。专题召开局务会进行研究,安排专人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向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进行了专题汇报。此外,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精神,经过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资产、账目等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评估,报请市民政局同意后进行了脱钩改制,并召开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协会领导班子,完成了市建筑业协会与市建设局的脱钩。
5.关于行业管理政策规定落实不到位,存在违规收取入网设施改造费、违规核准企业资质的问题。一是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目前,不再收取新增入网设施改造费。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做好建设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放管服”“四办”改革要求,专门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科,授权负责行政审批,将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审批等8项行政许可类及其他类事项集中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公开企业资质申请标准和资料清单,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压缩办理时限50%以上。三是实行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制度,对资质申请审批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并认真调查处理。
6.关于应征未征水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的问题。酒泉市供排水总公司已于2016年1月整建制移交肃州区,酒泉城区供水排水管理职能相应移交肃州区。作为职能部门,市建设局专门向肃州区住建局下发交办通知,加大应征未征水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清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
7.关于存在违反招投标政策规定的问题。一是加强行业监管,对全市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发通知限期整改。建立了招标代理机构信誉评价机制,定期对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水平、业绩进行考评。二是认真研究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加以政府名义印发的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项目发包方式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班子组成人员管理制度,严厉惩治围标、挂靠行为。对6起涉工程招投标投诉问题逐一进行了调查反馈,并积极协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换完善电子评标系统,堵塞了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的漏洞。
三、工作纪律方面
8.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存在重安排、轻监督的现象,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单位安排布置业务工作多,主动研判、专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的问题。一是强化“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在抓好业务工作指导的同时,主动担起党风廉政监督的责任,结合每月党小组会,了解掌握思想情况,并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结合年终考核,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述职,强化责任落实。二是组织开展了全面从严治党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所有党员干部参观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三是专题召开廉政集体约谈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央有关文件,明确了有关要求,3个单位负责人作了现场表态发言,其余科室和单位作了书面表态。
9.关于纪检组监督执纪不全面、不深入,廉政风险防控跟进抓落实不够有力,系统内发生了违规违纪问题的问题。一是对工程招投标、企业资质初设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流程进行了再优化、再完善,进一步充实配强政务大厅窗口人员,所有许可事项统一在政务大厅窗口一站式办理,全面根除了“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现象。二是充分利用马光明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及时向全体党员干部传达省纪委通报。三是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以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等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为重点,定期进行廉政约谈,及时告诫提醒,先后约谈中层干部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13人次。四是加强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围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向瓜州等县市区反馈了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五是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先后对4起党员干部信访案件进行了初核,对群众投诉的1起慢作为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2名班子成员和1名中层干部在局党组会议上作了深刻检查,由党组主要负责人分别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
10.关于基层党组织支部委员会不健全,调整换届不及时;党组织生活不经常、“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对标《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手册》认真研究分析,制定了《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和推进方案》,规范了9套党建台账。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干部职工学习日等制度,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20次,专题讲座10次,党课辅导6次,安排开展廉政警示、爱国主义教育、精准扶贫、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活动10次,组织40余名党员干部赴玉门铁人干部学院学习“铁人”精神并开展讲座。三是组织所属3个党支部完成了换届,选举产生了3名书记、8名委员,选齐配强了党支部班子。
11.关于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不完善,对管理对象监管不到位,2016年发生了“11·12”供热事故,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的问题。一是健全运行机制,修改完善了《供热管理办法》,并提交市政府审定。二是加快供暖管网建设,酒泉城区在热电联供一级管网优化改造的基础上,加大二级管网整合,供暖总面积达1356万平方米,较上个采暖季增加100万平方米。三是对相关责任单位和法人给予了行政处罚,并对4名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局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工作约谈、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
12.关于瓜州县危房改造受到省上的通报批评等事件,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的问题。会同瓜州县政府于2016年底向省建设厅作了专题汇报,并提交相关整改印证资料。2018年6月,瓜州县农村危房改造住房安全工作已通过省建设厅验收组验收,瓜州县已通过省级贫困县摘帽退出验收。
13.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违法分包、工程项目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违规违法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规范了项目建设审批程序,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成立了行政审批服务科,选拔学历高、人品好、业务强的干部担任大厅首席代表,全权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并对初步审核意见在局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开展了违法建设行为集中整治,依法严肃查处违规违法工程项目,对1起违法转包行为、2起违法发包行为进行了处罚,起到了震慑作用。
四、群众纪律方面
14.关于对供热、供水、天然气入户、道路开挖等市政设施建设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转下级处理多,领导干部亲自处理少,跟踪督促化解不够有力,群众还有意见的问题。一是对供热、供水、供气、交通拥堵等民生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针对目前主要存在的11个问题,研究提出了17条解决措施。二是建立了领导联系项目制度,对涉及民生的工程,确定联系领导,定期督导问效,一批事关民生的工程建成投运,城市供暖、供气、供水保障能力不断提升,酒泉城区龙源水厂水质不达标、天然气入户进度缓慢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四风”方面
15.关于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工作人员忙闲不均,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工作拖沓等现象,工作质量和效果欠缺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了重点工作督查落实制度、干部职工考勤制度、机关后勤管理等10项规章制度,严格督促落实并定期检查通报。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对机关人员进行了重新调配,做到了分工合理,新老搭配,保证了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抓。三是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制定了《市城乡建设局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着重从6个方面进行了整改,目前已整改销号问题426个。
16.关于科室职责交叉,运行机制不畅,有推诿扯皮现象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梳理职责,细化分工,重新梳理了各科室和下属单位的职责分工,公示了各科室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把工作责任和标准要求具体到每名干部。二是围绕6个专题,组织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城建干部“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增强主动干事的责任担当。
17.关于对省、市审计部门反馈问题整改不力,尚有6个问题未整改的问题。一是龙腾路东段、祁雪路中段道路等4个工程建设项目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问题已向市国土局提交相关资料,正在积极协调办理。酒泉市供排水总公司欠收水费、水资源费、污水费的问题,积极督促肃州区供排水总公司加大清缴力度,目前,除因肃州区园林局每年实际产生市政绿化用水费用超过政府拨付金额致使累计欠费22万元外,其余欠费通过“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已全部缴清。二是市建设局原下属单位市政管理处欠收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城市道路挖掘费的问题,已整改完毕。三是欠收东方大明公司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问题,正在制作法律文书,下一步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予以解决。四是市建设局拖欠二十一冶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实施的酒泉市博物馆建设项目工程款的问题,已同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待资金到位后予以偿还。五是2014年至2016年,应征未征中国酒泉种子产业园3号、4号宿舍楼等4个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问题。现已督促相关企业尽快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要求肃州区明确责任,采取措施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六是2016年市建设局违规免征酒泉市长河汉庭住宅小区三期、四期、五期,酒泉万达广场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问题。目前,我局严格落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进行了征收。
18.关于对建设行业一些重大问题研究不够,破解难题的新思路、新举措不多,存在本位主义思想的问题。一是开展了建设系统“大调研”活动。围绕装配式建筑发展、城市供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农村危房改造等15个专题,由主要领导主持召开5场研讨会,分管领导进行现场点评,集中研究当前城乡建设领域的重点问题。二是加强学习,更新理念。利用干部例会、中心组学习会和“城建视线”微信公众平台,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国家及省、市建设政策法规,用好用足政策,发挥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切实提出了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19.关于对县市区建设工作指导服务不够,提工作要求多,实地督查,帮助解决问题少的问题。一是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县市区建设工作分类指导,召开全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专题汇报会,听取各单位意见建议,集中研究解决问题。二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先后31次深入县市区一线检查调研农村危房改造、污水处理、全域无垃圾治理等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协调解决了存在的矛盾困难。
下一步,市城乡建设局党组将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市委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保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狠抓后续整改和整改成效巩固工作;坚持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善作善成,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注重标本兼治,强化建章立制,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着力推进班子建设迈向新水平、推进队伍建设提升新高度、推进城乡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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