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 谢慧变报道)记者从自治区科技厅获悉:日前,自治区科技厅公布我区首批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单位名单,包括15家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包干制”试点单位名单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技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科技局等6家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服务项目“包干制”试点单位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公示截图。
自治区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单位科研人员在提交试点项目申报材料和合同书(任务书)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绩效支出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科研项目总经费的30%,其中数学、物理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可提高至不超过60%。
试点项目包括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中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科学基金地州项目及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服务项目。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发布《自治区关于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在部分基础研究类和人才类科技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期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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