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杜玉河
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土地利用现状,采取行政、经济、工程、技术、法律等手段,通过对土地利用结构进行调整,对土地资源进行重新分配,以达到协调人地关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过程。
如何在土地整理过程中“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笔者认为不仅要有正确的理念(两山理论)和足够的站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还要深入探讨如何实现崇高的目标(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路径。
一、土地整治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笔者通过调研发现,土地整治中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治理经验不足。土地整治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部分,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历史证明,兰考人民治沙这些成功的案例,都是懂行的专业人士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土地整治过程也是一个经验积累的过程,经验欠缺时交学费也是难免的事情。
生物的多样性复杂性,导致土地整治中面临生态环境保护的不同要求和执行过程中的复杂化。而且,土地整理工作是否见效有人考核,生态保护是否到位却一时难以确认。
针对性的治理方法不多。随着土地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国家对土地整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土地整治朝多元化发展。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其目标已经发生了很大改变,由以往单一补充耕地面积,转变为满足保护生态环境和提升耕地质量等多元化发展需求。但从目前土地整治工作中看,个别地区并没有与日俱进,整治方式仍较为落后,多以机械平整土地为主,科学理念不强,技术研发投入不足,科学方法路径不多,极大地影响了土地整治的质量和效果。
二、土地整治中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原则
强化责任意识。在土地整治工作中,要保护生态环境,相关人员就需要树立正确思想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到工作始终,要善于向取得实效的地方学习取经,主要是学习成功经验,避免不必要损失。以主人翁精神和发自内心的责任意识与时代发展需求相结合,重视可持续发展理念贯彻和实施,用心呵护好治理对象的生态建设。
生物的多样性决定了治理方法的多样性。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应从多元化的角度考虑环境问题,并重视生物与景观多样性的保护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因地制宜,制定出更具针对性的措施,提升土地整治效果。在进行土地综合整治设计过程中,应树立生态规划理念,强化管理力度,投入相应人力、物力和财力,从而实现生态规划更加科学有效。除此之外,生物的多样性决定了治理方法的多样性,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差异化的环境影响评价机制,为土地治理工作提供制度支持,促进各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三、土地整治中生态环境保护应运用科学方法
无论是城市土地整治,还是农业土地整治,都要遵循一定的科学整治原则,结合当地的城镇和农村布局、人口数量及结构、发展方向和潜力,做到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水则水。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土地整治需要针对风沙、水土流失等情况进行科学整治,针对风沙情况可进行规范性的植树造林,而对于水土流失可进行人工性的干预治理,这样不仅能提升土地整治工作效果,更能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不受影响。
对于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而言,土地整理是自己应尽的职责,应虚心向有关专家学者请教制定适合于本地的治理方法。在土地整治工作中会遇到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土地整治工作技术人员必须要紧跟时代发展,注重运用科学化整治方法,注重现场的环境管理以及环境维护,注重引导公众参与,并采用更为科学化的整治方法,提升整治效果。
综上所述,新时期的土地整治就是将保护生态环境与土地整治两者进行有机结合,充分认识土地整治可能给生态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并进行仔细研究和分析,找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措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山西地质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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