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会议管理规定(公司会议管理规定最新)

会议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建立良好的沟通议事机制,及时协调处理公司各项工作计划安排,规范公司会议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周工作例会、月计划评审会、月工作例会、年度工作会、专题协调会等。

3.例会地点:濮阳宏业(中行二楼)会议室,会议地点变更以管理中心企管部通知为准。

4.会议要求:a、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开,有急事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说明,会前应主动关闭各种通讯工具,违者视具体情节对具体责任人处30—50元罚款;b、例会因故不开或有其它变化,由企管部负责通知,正常举行的,不再另行通知;c参会人员应积极发言,简明扼要,突出主题,提高效率,并做好会议记录,《周经营例会》应务求实效,注重问题的协调、解决,使各部门的工作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实现公司整体经营目标来开展。

5.会议记录:企管部负责人(或企管部指定人员,以下同)。

6.会议支持:会议前一天由企管部通知会议室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根据公司《会议室管理规定》及要求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7.总公司每周例会

7.1每周例会又称总经理周办公例会,由公司总经理(或助理)主持,例会依据《周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控制追踪表》主要分三个议题:a、各单位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分析总结;b、各单位本周工作计划评审安排;c、各单位工作接口中需要协调的问题。

7.2例会时间:周一下午15:00-16:00。

7.3参加人员: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职能中心总监、各中心部门经理,各生产厂厂长、生产技术负责人及依据会议内容由会议主持人指定的其他人员。

7.5会议程序

7.5.1每周一上午10:00之前,各参会人员将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及需要会议协调的工作内容按模板要求,以电邮形式提供给企管部,由专人制作会议电子档文件;

5.5.2公司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时,可指定总公司其他领导代为主持,各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时,应提前向总经理请假,经同意后指定本单位其他人员代为参加;

5.5.3参会人员简要通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安排,重点通报本单位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和经营预算进展情况,检讨工作不足,提出改进措施,重点放在本单位需要由公司总经理决定的与相关职能部门、子公司协调问题的解决上;

7.5.4公司总经理追踪落实上周未按时完成的相关工作和原因,落实责任并提出各单位下周工作重点,公司总经理负责解决落实各参会人员提出的需与相关部门协调的问题,能在会上解决的,尽量在会上解决,会上解决不了的,另行确定时间以专题会议形式解决;

7.5.5原则上周例会形成的计划、决议内容由企管部专人整理形成《会议记要》,经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发后,于次日上午12:00前下发至参会人员及各中心、相关部门;

7.5.6公司企管部及各二级单位管理部负责对会议形成的决议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执行不好或未按期完成落实的部门责任人进行通报,并作为对其进行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8.总公司月度工作计划评审会

8.1每月25日,企管部以传真(或电邮)形式将经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发的《月度生产经营计划指令》发至各相关计划单位负责人;

8.2各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根据《月度生产经营计划指令》制定月度工作计划,计划要采用公司统一要求的格式,27日12:00前邮发至企管部;

8.3每月28日,企管部组织会议评审。

8.4评审会一般不再另发会议纪要,会议期间各单位参会人员要认真听取各评委的评审意见并做好记录,会后根据最终统一意见修改工作计划,于月度生产经营例会前一天下午16:00前提交至企管部,由企管部统一整理提交月度经营分析例会。

9.总公司月度生产经营分析例会

9.1内容:月度生产经营分析例会由公司总经理(或助理)主持,内容主要是分析总结上月工作计划执行完成情况、未达成原因及改进措施说明,审核安排下月工作计划及其他重要事项等;

9.2时间:为每月3日下午15:00-17:00(逢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以企管部通知为准),如月度总结会议同周例会时间较近,可安排一并同时进行;

9.3公司总经理追踪落实上月未按时完成的相关工作和原因,落实责任并提出各单位下月工作重点,公司总经理负责解决落实各参会人员提出的需与相关部门协调的问题,能在会上解决的,尽量在会上解决,会上解决不了的,另行确定时间以专题会议形式解决;

9.4原则上会议形成的计划、决议内容由企管部专人整理形成《会议记要》,经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发后,于次日上午12:00前下发至参会人员及各二级单位、相关部门.

10.总公司年度经营工作会议

10.1具体由企管部负责组织实施。

11.专题协调会及其它会议

11.1遇特别事件或工作必要,由总公司总经理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召开专题协调会议,传达重要指示,对某项工作做重要批示,或就某项重要议题进行商讨形成会议决议;

11.2专题协调会议的组织、准备等工作要求同本《规定》3-6条款的相关要求;

11.3其它会议

11.3.1其它如民主生活会、研讨会、绩效考评会、讲座学习、座谈会、员工奖励大会等由企管部汇同各相关单位协同组织实施。

12.部门例会

12.1总公司下属各单位均应建立本单位例会制度,及时传达公司例会决议、精神,协调沟通本单位各项工作、解决实际工作问题;

12.2各单位的例会原则上在公司周例会后及时举行,由各单位负责人召集主持,并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及时反馈本单位不能处理须提交公司例会审议的议题、事项等。

13.其它

13.1本《规定》由企管部负责起草制订,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13.2本《规定》所涉及会议的组织、实施、记录、《会议纪要》的拟定分发、会议精神、决议的传达以及议决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办评估等工作均有企管部或二级单位管理部负责;

13.3公司会议所形成的决议,涉及到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并贯彻执行,以保证公司政令畅通和工作效率;

13.4会议管理归口企管部,本《规定》由企管部负责解释。

14.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规定与此有冲突者,以本规定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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