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位于“桃花源里的城市”、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市——湖南省常德市。学校始于1958年创办的常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88年获评全国优秀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99年原常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原常德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常德师范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2003年更为现名,至今已有66年办学历史。学校师范和农科特色鲜明,被誉为“湘西北教师摇篮地、农业智慧库”。学校2016年被确定为国家“产教融合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2017年被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被确认为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2020年起,学校调入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高校。
学校办学资源丰富,占地面积2000余亩,学科涵盖文、理、工、农、史、法、经、管、教、艺、医十一大学科门类,现有18个教学院、1个独立学院,69个本科专业,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8000余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550人,其中教授149人、博士470人。拥有国家杰青、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芙蓉学者等省部级人才工程人选120余人次,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
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成效显著,现有应用经济学、教育学、外国语言文学、地理学、生物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等7个省级应用特色学科,有汉语言文学、地理科学、学前教育、英语、体育教育等5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平台基地数量充足,获批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全国气象科普教育基地、淡水鱼类发育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鱼类健康养殖分中心等7个国家级教学和科研平台,拥有“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与发展”和“水产高效健康生产”2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水生动物重要疫病分子免疫技术”等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水产生物资源与环境生态”等4个省工程研究中心、“环洞庭湖区域发展”等8个省级社科研究基地。
湖南文理学院秉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确定2024年为“人才强校年”,坚定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尽心搭建高层次人才发展平台。现公布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热诚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
一、引进对象
(一)院士
(二)学科领军人才
国家顶尖人才(如国家重点项目主持人)、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者,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对本学科建设有战略性构想和思考,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三)学科带头人
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或相当职务者,科研方向稳定并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要研究成果,对本学科建设有创新性构想和思考,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四)学科骨干
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职称(特殊情况下可放宽到副高职称),在本学科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主持过国家自科基金面上项目或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并在近五年内结题;或主持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国内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
(五)博士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或较大的发展潜力。
二、引进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学科骨干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学科带头人年龄可适当放宽,院士和学科领军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二)应聘者获得国外博士学位,原则上要求其毕业院校在2024年QS排名前500名。
(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综合素质好。
(四)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相关工作。
三、引进待遇
(一)学科骨干及以上人才引进待遇
(二)博士的引进待遇
1.引进待遇包括基础安家费、根据引进博士入校四年内完成科研任务情况给予的奖励安家费、常德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及科研启动费等,分学科或专业的引进待遇如下表。
表中有关说明:
(1)学校根据《湖南文理学院引进博士综合评价和奖励安家费细则》(详见学校文件,下同)对引进博士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等级分A 、A、B、C四个等次,分别对应不同的引进待遇。
(2)学校对引进博士入校四年内完成的科研任务进行考核,根据《湖南文理学院引进博士综合评价和奖励安家费细则》核算引进博士的奖励安家费(已包含在上表的引进待遇中,最高20万元)。
(3)基础安家费根据引进人员的学科专业和综合评价等级确定,在博士办理完正式聘用手续后一次性发放;根据引进博士入校四年内完成科研任务情况的奖励安家费待入职四年期满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常德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7.5万元,已包含在上表的引进待遇中)按照常德市的政策执行。
2.引进的优秀或紧俏专业博士(IV类、Ⅲ类限评价A及以上、Ⅱ类限评价为B及以上和Ⅰ类博士)不需要安排配偶工作的,其安家费提高5万元。
3.引进的博士直接享受三年校内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引进的博士具有副高职称,且任现职以来满足学校相关规定的,享受三年校内教授绩效工资待遇。
(三)其他待遇
1.安排住房。学校原则上为引进的人才提供两年校内过渡房租住,如无过渡房安排,则按1200元/月标准给予两年的租房补贴(夫妻均为博士的,按1800元/月标准给予两年的租房补贴)。
2.安置配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学校视情况给予安置,其中引进的学科骨干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如其配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校可视情况安排在校本部工作;引进的Ⅰ类综合评价为A及以上层次的博士,如其配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校可根据岗位需要视情况安排工作;引进的Ⅱ类、Ⅲ类、IV类博士,如其配偶属硕士研究生的,学校根据岗位需要视情况安排工作,如其配偶学历在本科及以下,学校原则上实行货币安置。
3.入选人才工程。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入选湖南文理学院“武陵人才支持计划”,学校发放人才津贴,其中第一层次18万元/年,第二层次10万元/年,第三层次4.8万元/年,第四层次1.2-2.76万元/年(如遇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4.子女入学优待: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认定为常德市高层次人才,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和公办幼儿园可根据意愿统筹安排就读,参加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加10分。
(四)鼓励学科带头人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带领学科团队入职我校,凡以学科团队形式引进的(除学科带头人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外,符合学校引进条件的团队核心人员不少于3名),团队带头人的安家费上浮10%,另给予100-200万元学科团队科研启动费。
特别说明:学校有关政策鼓励优秀博士脱颖而出,如博士入校四年内获得国家基金项目,除了正常工资待遇外,还可以获得奖励安家费最高20万元、科研奖励最高15万元、“武陵人才支持计划”人才津贴最高24万元,则博士入校四年内除了正常工资待遇外,第Ⅰ类可获得的待遇最高可达119万元,第Ⅱ类最高可达114万元,第Ⅲ类最高可达109万元,第IV类最高可达104万元。
四、引进人才管理
(一)引进的人才须与学校签订高层次人才聘用合同。
(二)博士的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8年,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服务期限,并根据服务年限按比例减少基础安家费;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的服务期限面议。
(三)引进的人才须完成学校或学院规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否则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收回科研启动经费、安家费并收取违约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湖南文理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程办公室)
联 系 人:周老师(13762681381)、李老师(13973652700)
联系电话:0736-7186625,7186023
简历投递:hnwlxy0736@163.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湖南文理学院逸夫楼B608
湖南文理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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