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银行分支机构风险案件频发,个案涉及金额动辄上亿元甚至上百亿元,再次将银行的内控漏洞问题推至风口浪尖。如何在创造利润、提升盈利能力的同时加强风险管控,确保合规经营,成为2018年摆在银行业面前的首要课题。
来自银监会的数据显示,2017年,银监会全系统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452件,其中处罚机构1877家,罚没29.32亿元;处罚责任人员1547名,罚款合计3759.4万元,对270名相关责任人取消一定期限直至终身银行业从业和高管任职资格。
内控严重失效和合规意识淡薄是银行业风险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针对不断发生的风险事件,监管机构近期更是多次下发文件,规范和防控各类违规事件。
“商业银行应当在适应监管要求的同时,进一步强化自身的内控管理,加大风险管控执行力度,避免内控机制成为‘稻草人’。”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副总经理周昆平表示。
合规是银行生命线
继2017年“民生银行虚假理财案”和“广发银行违规担保案”之后,2018年伊始,浦发银行就被爆出违规授信案件。
据银监会披露,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为掩盖不良贷款,通过编造虚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权审批等手法,违规办理信贷、同业、理财、信用证和保理等业务,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换取相关企业出资承担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不良贷款。
对于上述事件,银监会公告措辞严厉,“这是一起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主导的有组织的造假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手段隐蔽,性质恶劣,教训深刻。”
记者梳理近期多家银行盗用资金、违规掩盖不良、飞单、存款失踪等事件发现,银行的风险案件涉及人员范围越来越广,有的是客户经理、支行行长,有的则已升级至分行层面,涉案金额也逐步扩大,事件性质愈加严重。
“当前商业银行风险案件形成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风险防控意识淡薄,二是基层经营机构的风险管控相对薄弱,三是后续整改及惩治力度有待加强。”周昆平认为。
内部控制是为保证组织目标实现而建立的控制机制和实施的管控措施,在防范和化解银行经营风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良好的内部控制是银行有效抵御风险、保持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过去一段时间,银行业经营理念以高速发展为主,片面追求规模扩张而忽视了风险防控和合规经营,使银行业内部风险不断积聚。
“合规是金融机构最基本的要求,即便短期可能还未出现系统性风险,但经营混乱之下,长此以往会出现大问题。”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
基层经营机构风险管控缺位
事实上,银行作为经营风险的行业,历来是比较注重开展内控建设的,《金融时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银行在落实监管要求的基础上,还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
例如,在组织架构方面,不但建立了现代公司治理架构,按照内控制衡要求设置了内设部门或岗位,工行、农行、中行和建行等还设立了专门的内控管理部门,牵头推动全行内控建设。
在制度机制方面,制定银行层面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制度办法,并将内部控制要求嵌入到经营管理全流程;农行还探索构建了包括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强化执行、监督检查、整改纠偏、考核奖惩在内“六位一体”的内控建设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商业银行还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理念在内控建设中的作用,并加大科技投入,提升“机防”水平。工行每年花费在IT上的投资就高达50亿元。
而现实的另外一面却是,银行风险案件仍屡有发生,成为令各家商业银行头痛的顽疾。
“究其原因,就在于各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并未认真落实这些内控制度,在执行上打折扣,甚至流于形式。”周昆平直言,完善的内控制度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制度的执行力。
一位股份制银行风险管理部人士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一般银行的组织架构都是“总行——分行——支行”或者“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一级支行——支行”,除部分大客户由总行的部门负责外,主要业务都由分行或支行开展。
这就意味着,基层经营机构负责人虽级别不高,但权力不小,支行更容易成为风控源头和风险事件的高发区。
“最应该防范的就是基层员工的道德风险,只要是人出了问题,再好的制度都有漏洞可以钻。应定期对基层员工进行风险教育,用实际发生的案例进行讲解,令员工深刻认识到风险失控的危害,从而在其工作中坚持正确的业绩观。”上述股份制银行风险管理部人士表示。
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如何避免风险案件的再次发生?采访中业内专家提出,银行业应完善内部风险管理框架和长效机制,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一方面,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将银行经营者与风险承担者的权责利统一起来,从根本上保证银行实现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另一方面,完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如对信用风险实施垂直管理,统筹负责全行、条线和分行层面的全面风险管理;设立市场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对市场风险实施集中管理;对操作风险实施分层管理,建立有效的事后补救机制、紧急事项的应急预案等。”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对于如何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树立基层员工的风险意识,董希淼认为,应完善风险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包含收益和风险在内的风险绩效考核体系,对分支机构下达基于经济资本分配的业务指标和利润指标,逐步提高风险调整后收益的考核权重,实现追求收益和风险平衡的经营目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产业升级与区域金融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李虹含认为,银行应加强业务内部控制,将业务放在表外单独核算,完善和严格业务的风险控制授权制度,实现业务办理过程电脑规范化管理操作,及早发现风险点,及时控制风险;充分披露信息,实现产品信息公开化、透明化,严格遵守银监会关于业务风险的相关规定,严禁盲目承诺客户的保本收益,要及时披露业务资金的管理及运用情况、投资组合及风险收益变化以及其他重大影响事件等信息。
此外,李虹含提出,应建立起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和风险损失抵补机制,后者可以仿效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通过定期按比例计提业务风险损失准备金建立专项准备来保护客户的利益。
本文源自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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