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铁企业党组织选举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国铁企业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和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国铁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选举目的
本次选举的目的是通过公开、平等、竞争、民主的方式,选拔一批优秀的党员,充实党组织的力量,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二、选举范围
本次选举的范围包括国铁企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
三、选举程序
1. 选举时间:2023年3月1日—3月15日。
2. 选举地点:国铁企业各级党组织。
3. 选举方式:采用提名制,候选人由各党组织提名,经党组织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候选人名单。
4. 选举程序:
(1)提名阶段:各党组织根据候选人名单,确定候选人人数,并提交党组织负责人审批。
(2)审批阶段:党组织负责人对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提出候选人名单,提交党组织负责人审批。
(3)审批通过后,各党组织将候选人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4)选举阶段:选举采取集中选举的方式,选举结果由各党组织负责人宣布。
(5)选举结果公布:选举结果在各党组织和企业内部公布,并通知候选人参加选举。
四、选举条件
1. 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条件。
2. 热爱祖国,忠诚于中国共产党的事业,愿意为国铁企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3.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五、选举监督
本次选举设立选举监督小组,由党组织负责人、党员、工会代表、企业领导人员等人员组成。选举监督小组将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选举的公正、公平、公开。
六、其他事项
1. 各党组织应当认真履行选举职责,严格执行选举程序,确保选举的顺利进行。
2. 选举结果为最终结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国铁企业党组织选举工作细则
日期: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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