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电网调度自动化工作的主要职责是保证管辖范围内的自动化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提供电网生产与调度管理信息,对电网运行实时监控,为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供决策支持。
第2条 省调调度自动化专业管理的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和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程、规定等,结合江苏电网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调度自动化专业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和企业标准。
2. 组织省调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方案设计,负责系统的建设;参与下级调度和调度管辖的发电厂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设计方案审查,并指导下级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建设。
3. 组织全省调度自动化系统事故的调查、分析,开展调度自动化系统安全性评价工作。
4. 组织调度自动化专业培训、考核、经验交流;组织调度自动化专业科技和技改项目实施,并指导、推广先进技术的应用。
5. 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与统计分析;负责主站系统的运行维护,审核批准调度管辖范围内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检修申请。
6. 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的制定;负责省调端二次系统防护方案的实施;监督并指导下级调度和调度管辖的发电厂二次系统防护方案的编制与实施。
7. 参与全省调度自动化系统发展规划的编制和下级调度自动化系统发展规划的审查。
8. 参与本省有关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调度自动化部分的设计审查、招投标、系统联调、竣工验收等工作。
9. 按照《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技术监督规定》,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第3条 地调调度自动化专业管理的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和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程、规定等,结合本地区电网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调度自动化专业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
2. 组织地调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方案设计,负责系统的建设;参与下级调度和调度管辖的发电厂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设计方案审查,并指导下级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建设。
3. 组织本地区调度自动化系统事故的调查、分析,开展调度自动化系统安全性评价工作。
4. 组织调度自动化专业培训、考核、经验交流;组织调度自动化专业科技和技改项目实施,并指导、推广先进技术的应用。
5. 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与统计分析;负责主站系统的运行维护,审核批准调度管辖范围内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检修申请。
6. 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的制定;负责地调端二次系统防护方案的实施;监督并指导下级调度和调度管辖的发电厂二次系统防护方案的编制与实施。
7. 参与本地区有关调度自动化系统发展规划的编制和下级调度自动化系统发展规划的审查。
8. 参与本地区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调度自动化部分的设计审查、招投标、系统联调、竣工验收等工作。
9. 结合地区实际情况,按照上级调度规程的有关原则,制定县调调度自动化专业的的管理职责,加强对县调的管理。
第4条 发电厂调度自动化专业管理的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颁发的调度自动化各项技术标准、导则、规程和管理规定等,遵守并执行相关调度机构自动化专业管理部门制定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等。
2. 负责本厂调度自动化子站系统的方案设计与建设,接受相关调度机构自动化专业管理部门对技术方案的审查与验收;负责本厂调度自动化子站设备的运行维护、检验和统计分析,并按相关调度机构自动化专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3. 按照调度管辖关系,服从相关调度机构自动化专业管理部门的协调指挥,及时查除隐患,排除故障,确保子站系统的各项运行指标满足《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定》的要求。
4. 负责本厂调度自动化子站系统的投运、升级、改造、退役等工作,各项功能满足相关调度机构自动化专业管理部门的要求。
5. 负责本厂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事故障碍的分析,接受相关调度机构自动化专业管理部门的指导,并落实改进措施。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