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长株潭一体化发展资金的通知(长株潭一体化发展资金管理办法)_1

关于 组织申报 2023 年长株潭一体化 发展资金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 , 长沙、株洲、湘潭市发展改革委,湘江新区 经发局 :

为大力实施强省会战略 , 推进长株潭都市圈建设,促进长株潭一体化发展 , 根据《长株潭一体化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建〔 2021 〕 3 号) , 现就 2023 年长株潭一体化发展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重点方向

对市域的支持限定为长沙市(含湘江新区湘阴、湘潭九华新片区)、株洲市、湘潭市 。 根据 实施 强省会战略、长株潭都市圈建设和长株潭一体化发展有关工作安排 , 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一)长株潭都市圈四大片区建设 。 包括:长株潭都市圈临江(长潭)融城片区、临园(长株潭)融城片区、临港(长岳)产业片区、临空(长株)产业片区相关规划编制、 政策 研究、项目前期工作等 。

( 二 ) 长株潭生态 绿心地区保护 。 包括: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有关规划实施评估、局部优化和技术审查;绿心地区天眼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准入管理、违法违规行为认定等技术支撑 ; 绿心中央公园建设协调推进平台、项目前期 工作 和相关体制机制研究等 。

( 三 )长株潭一体化公共服务 平台设施 。 包括:强省会和长株潭都市圈建设 相关宣传 展示、 业务 培训 、协调推进机制及其所需技术、内容、设备 支持 ; 长株潭一体化政务服务、科技创新、 产业招商、投融资、社会信用、就业 培训、 文 体 旅游 、社会治理、要素改革 等公共平台 、 共享基地 、公共服务设施等 ; 长株潭融城示范社区建设等 。

( 四 )其他符合条件的长株潭相关专项规划编制、重大政策研究 , 相关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一体化公共服务设施、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二、安排原则和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坚持规划引领、突出重点 , 择优筛选、综合平衡,注重绩效、从严把关 , 统筹资金总体规模与重点工作需求,综合确定拟支持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 。 支持方式如下:

(一)专项规划、重大政策研究 , 以及 内容服务、技术支撑等 项目 , 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

(二) 公共平台、共享基地、公共服务设施等 , 采取投资补助等方式予以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 5 00 万元 。

(三)融城示范社区建设项目 , 采取直接补助、奖励等方式予以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

三、申报条件 和数量限制

(一)专项规划、政策研究类项目 。 选题应围绕《关于实施强省会战略支持长沙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长株潭都市圈建设实施方案( 2022—2026 年)》等文件部署 , 目标成果指向明确,可考核、可评价 , 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意义和政策参考价值。

(二)内容和技术服务类项目 。 项目应聚焦实施强省会战略、推进长株潭都市圈建设和一体化发展的工作需要,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实施 , 确保必要性、合规性、可行性,借助优质高效的社会化专业化力量 , 产生良好社会效益。

(三)平台、基地、 设施 建设 类 项目 。 项目已按规定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应能够产生实际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 , 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四) 融城示范社区建设项目 。 在 长株潭 融合发展共进、公共服务共享、生态环境共治、社区品质提升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性 ,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

( 五 )上述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安排 ; 项目单位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 。

( 六 )省属单位项目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申报 , 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 1 个 , 本科 高等学校 可直接申报 。 省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按程序直接申报且不受申报数量限制 。 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项目由所在市发展改革委汇总申报,湘江新区(含湘江新区湘阴、湘潭九华新片区)由湘江新区经发局审核汇总申报 , 原则上每个市、湘江新区各申报融城社区示范项目不超过 2 个 , 各 申报 其他类型项目不超过 3 个 。

四、 申报材料和程序要求

(一)推荐申报文件 。 省直部门、长株潭三市发展改革委、湘江新区经发局出具的推荐申报文件 1 式 2 份 , 附《 2023 年长株潭一体化发展资金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1 )、《 2023 年长株潭一体化发展资金申报绩效目标表 》(见附件 2 ) , 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发并加盖公章 。 申报文件 正文 应明确 “ 经认真审核 , 我单位对此次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合 法 性 、完整性 负责 。 所报项目符合我省(市、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 ”

(二) 项目 单行材料 。 每个项目需提交 单行材料 一式 5 份 , 包括 资金申请报告和绩效目标 , 附有关佐证材料,并出具真实性承诺函 , 承诺对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请相关 省直部门、长株潭三市发展改革委、湘江新区经发局 认真 做好项目筛选和组织申报工作 , 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 于 12 月 1 4 日前将 申报 材料报送 我委 , 扫描件同步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方式:何东 89990946 89991085 (传真)

电子邮箱: hnfgwdqc@163.com

附件: 1 、 2023 年长株潭一体化发展资金申报汇总表

2 、 2023 年长株潭一体化发展资金申报绩效目标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 年 1 2 月 7 日

附件 1

2023 年长株潭一体化发展资金申报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单位

主要 建设 内容

实施周期

项目总投资

拟 申请

资金

备注

附件 2

2023 年长株潭一体化发展资金申报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拟申请专项

支持 金额

项目 绩效目标

本年度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及单位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

对象满意度指标

【来源:株洲市发改委_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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