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政发〔2018〕67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甘人社厅发〔2019〕11号)、《兰州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暂行)》(兰人社发〔2021〕3号)和《关于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兰人社发〔2019〕15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人员配置要求数量:
公开招聘27名工作人员。具体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专干17人、市场监管辅助人员10 人。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户籍在城关区,在所在社区连续登记失业半年以上(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无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城镇居民;
4.年龄为男45周岁及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岁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理和治安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已从事公益性岗位6年以上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
2.具有餐饮、药品、市场、企业管理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3.具有法律、药品药师、特种设备和社会管理等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
4.中共党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9月10日
2.报名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股(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西路十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不接受他人委托报名。
4.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城关区公益性岗位聘用登记表》(一式四份),《兰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1寸照片2张。
四、招聘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后,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面试,对拟选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择优录取。
五、管理及待遇
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在服务期间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管理,实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3年),依法为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社会保险,每月由区财政发放补贴2150元(含保险)。各类奖金与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一致。
本公告由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931-8157294。
附件:1.城关区公益性岗位聘用登记表
2.兰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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