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融媒体中心供图)
2月8日,隆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磨礼勇在隆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隆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工作报告。
隆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磨礼勇 (隆安县融媒体中心供图)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隆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首善检察”为奋斗目标,全面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
多项工作获佳绩
2022年,隆安县检察院夯实质量建设,有力推进60项检察业务指标较好提升,前3项目在全市排名第5、全区排名第27。
1个集体、1名个人
获国家级荣誉
7名干警获市级荣誉
1个案件获评区级典型案例
12个案件获评
市级精品案件或优秀案件
一、坚持政治引领,在严管厚爱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员培训,更深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就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书面请示报告12次。
(二)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和成效
围绕年初提出的建设“有信念、有朝气、有能力、有佳绩、有特色、有品牌”隆安检察发展目标,有针对性的开展队伍文化塑造、理念更新和能力提升。
01
强化队伍建设,推动能力和业绩提升
开展“检察理念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业务培训和岗位大练兵活动。建立导师制度,推进“一帮一、传帮带”,强化能力提升,1名干警荣获“全市十佳公诉人”、“最佳论辩奖”荣誉,1名干警参加第二届广西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荣获“团体一等奖”和“最佳风采奖”。开展季度业务之星、党员之星评比,有力促进争先创优。聘任隆安县应急管理局等6个单位的专业人士为检察官助理,提升检察办案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02
打造党建品牌,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坚持党建引领,打造我院“那乡检察蓝”文化品牌与“隆检党旗红•风展检察蓝”党建品牌,各党支部结合职能也打造了如“那乡•晨曦”“检务保障 服务先锋”等品牌,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开展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攻坚年行动,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每月1期“隆检讲堂”、“喜迎二十大 忠诚铸检魂”主题演讲比赛等为载体,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03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打造廉洁队伍
持续深化顽瘴痼疾整治,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强化 “三个规定”遵守落实,组织全院干警签订“三个规定”承诺书,每案发放“三个规定”告知书,全年记录过问办案事项21件。组织实施“强化作风建设活动”,加强干警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抓常。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坚持以案促改,共召开警示教育17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定制度,严格落实司法办案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监控,促进规范办案、公正办案、廉洁办案。
(三)强抓基础建设,提高办案和保障能力水平
深入实施基础建设提升工程和科技强检战略,重视信息化建设,投入智慧检务建设140多万元,实现全部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完成远程提讯室、听证室、高清会议室建设,改造12309检察服务大厅,提升便民服务,办案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依法能动履职,在服务大局中助推隆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在维护社会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中有实效
严厉打击各类邪教组织渗透破坏,从严从快批捕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1件1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受理涉黑案1件1人,起诉1件1人。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4件233人,受理审查起诉302件428人,提起公诉189件257人。
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2件6人,起诉1件1人。
依法惩治盗窃、诈骗、抢夺等侵财犯罪,批捕13件21人,起诉23件36人。
从严从快打击毒品犯罪,批捕21件28人,起诉32件37人。
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11件17人,起诉20件28人。
(二)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中有举措
积极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起诉4件5人。牵头联合12家单位成立隆安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强化服务企业,在金福农业和震东社区“小梁送工服务站”分别设立检察官工作联络点,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建立涉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工作,落实与县工商联建立的定期沟通联系机制,努力为全县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在守护生态环境中有力度
依法办理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和滥伐林木案53件68人。建立“田长 检察长”、“林长 检察长”协作机制,发挥协作机制作用,督促修复林地和耕地17.19亩。发挥“河长 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办理使用禁用捕捞方式破坏渔业资源违法行为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开展乡村建筑垃圾倾倒专项公益监督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2份。开展焚烧秸秆专项监督活动,发出检察建议7份。
(四)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中显担当
加大涉农犯罪惩处力度,批捕销售伪劣化肥案1件1人,起诉2件3人。在办理农户涉及的破坏生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引导当事人认罪认罚,并就生态环境修复费以劳务代偿方式替代履行赔偿义务9万余元,防止因案返贫致贫;主动开展法治进乡村20余次,与被帮扶村党支部结对共建,扶持鼓励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全面服务推进乡村振兴。
三、坚持司法为民,在履职尽责中增进民生福祉
(一)用心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强化矛盾风险源头防控,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共78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实现信访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办理22件司法救助案件,联合市检察院共发放救助金22.1万元,加强对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力度,共支持起诉18件。
开展公开听证案件76件,形成“司法 社会”的多元矛盾化解模式,听证后化解率100%,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制度,首次申诉信访案件11件11人,全部由检察长包案办理并公开听证审查,均已全部办结,息诉罢访率100%。
(二)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 成立未检办案专班,实行一体化集中办理,充分发挥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作用,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案件13件21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案件26件38人。
● 开展亲职教育69次、家庭教育辅导52次,送达《家庭教育督促监护令》24份。
● 深入推进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地,与县卫健局联合召开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工作联席会,共同织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防护网”。
●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送法进校园20次,法治宣传教育覆盖5700多人。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贯彻落实为全县40余名中小学校长上法治课。
● 在本院设立隆安县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与民政等多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
(三)积极推动社会综合治理
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诉源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聚焦资源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制发各类检察建议43份,以检察能动履职促进社会综合治理。
四、强化法律监督,在维护司法公正中践行检察使命
(一)不断做优刑事检察
●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全年不批捕127人。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适用认罪认罚案件212件279人。继续抓好“案-件比,总平均值为1:1.07。深入推进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机制建设,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规定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加强刑事立案监督,监督撤案7件,监督立案18件,纠正漏捕24人,纠正漏诉8人,纠正漏诉后有罪判决7人,提高法律监督质效。稳步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办理各类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195件、纠违案件122件。
(二)持续做强民事检察
●强化精准民事检察监督,受理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的监督案件1件,审结1件;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受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均获法院采纳,民事检察“案-件比”指标为100%。
●加强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受理18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其中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件17件,均调解结案,受理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
(三)坚持做实行政检察
●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双重监督作用,受理行政检察案件4件,发出3件社会治理行政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4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采纳率100%。办理的1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获评区级典型案例。
(四)认真做好公益诉讼
受理公益诉讼案件6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1件,发出检察建议39件、磋商1件。
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
加强食品安全监督,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立案办理并送达检察建议11件。
加强公民信息保护,起诉8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对犯罪分子既追究刑事责任又要求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加强国有资产保护力度,办理建设用地税收监管公益诉讼案件1件。
加强服务城市综合治理办理新能源车专用充电车位监管案件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
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撰写的焚烧秸秆公益诉讼工作信息宣传获检察日报、最高检微信公众号、正义网采用。
五、牢记检察权人民赋予,在阳光司法中提升检察公信
1、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安排10名检察官进驻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检察官进站点常态化工作机制。
2、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案件公开听证、旁听案件庭审等活动186人次,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机关、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3、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新的一年再次向本县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订《检察日报》。
4、全面深化检务公开,依托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案件信息426条、法律文书59份,重要案件信息39条,充分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
2023年工作安排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责任。2023年,隆安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贯彻落实“五个更大”重要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水平,为推进“一园一城一基地”、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永葆政治本色
(二)紧扣新时代主题,服务发展大局
(三)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守护民利民生
(四)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公平正义
(五)强化全面从严治检,狠抓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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