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促进就业创业各项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稳定和促进创业就业作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近日,市财政局联合市人社局共同出台《晋城市就业补助资金实施细则》。
该《细则》从就业资金的指标分配下达、支出范围、补助标准、资金审核拨付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涉及就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服务补贴等7大类27项。同时,还要求全市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完善的绩效考评体系,加强对就业创业资金的运行监控,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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