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手握2亿元工程项目“决定权”的银行主任,一边是承诺按照项目工程款10%给予回扣的投标人。在双方的权钱交易谈成之后,一场招标也被事先敲定。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裁判文书显示,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数据中心事业部负责人张某哲,为承揽国开行稻香湖数据中心科研用房等项目,于2014年至2017年间多次给予国家开发银行行政事务管理局基建项目管理办公室原主任龙某人民币1300.085万元和美元1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306.1954万元。
一桩事先敲定的招标
2019年5月20日,北京市纪委监察网公布信息显示,国家开发银行行政事务管理局基建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龙延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在调查龙延军涉嫌受贿案的过程中,一项标的金额高达2亿的工程招标进入办案人员视野。
2014年,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国开行稻香湖数据中心项目,中标价格高达2亿多元。但在办案人员前往相关公司查账的过程中却发现部分账目存在异常,于是向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数据中心事业部会计马某核实情况。
一番了解之后,办案人员找来数据中心事业部负责人张某哲,而张某哲的供述揭开了这场中标背后的暗箱操作。
2011年,张某哲任数据中心事业部总经理,作为中国建筑技术集团分支机构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工作。
2014年,国开行稻香湖数据中心项目进入招标关键阶段。此时,张某哲找到身为评标委员会成员龙延军。张某哲提出自己的公司想做这个项目,并承诺如果中标就按照项目工程款的10%给龙延军回扣。
2亿元的10%,就是2000万元。在如此高额的利益诱惑下,龙延军没能坚守底线,开始了一番暗箱操作。
龙延军在供词中承认,项目招标之前,与张某哲就项目关键点做过沟通,在评标过程中,其也跟评委重点介绍了张某哲公司的情况。
一切安排妥当之后,龙延军在评标时给张某哲所在的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打出了96.02分的高分。由于龙延军是甲方代表,他的意见也比较受评标委员会重视。最终,中国建筑技术集团顺利拿到了稻香湖数据中心机房分包项目。
巧立名目 做账行贿
顺利中标之后,张某哲开始兑现自己承诺——10%的回扣。可折算下来2000多万元并不是一笔小数。为此,张某哲又开始在账目上动起手脚。
张某哲是如何把公款挪为私用的呢?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数据中心事业部会计马某在证言中证实,从中国建筑技术公司倒钱,是以发放劳务费的名义把钱转给劳务公司,劳务公司扣除税金和管理费后,再把剩余的钱转入张某哲指定的用于倒账的银行卡上。用于倒账的卡有四张,都在出纳赵某手里。
对此,赵某在证言中承认,2013年至2016年,张某哲让其从银行提取过现金。提取的钱都是劳务公司和个人打进来的,是从集团账上倒出来的。而张某哲让其取现金,每次取几十万元,最多也有取100万元的时候。
作为中国建筑技术集团供货商的董某也在证词中指出,2016年、2017年,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数据中心事业部的财务经理屈某找其帮忙,通过签订虚假供货合同,把支付给其的货款再返回给他公司。
就这样,张某哲巧立名目将大笔资金从集团转到劳务公司,再通过劳务公司转回到自己手中。
据裁判文书显示,2014年9月,国开行开始给中建技集团付款,此后张某哲先后给龙某现金1100万元;2015年其儿子去日本留学之前,张某哲给其1万美元;2017年下半年,张某哲让龙某提供银行卡号用于转款,其找杨某办了一张卡,让张某哲往杨某的卡上转了82万,又让马某1办了一张卡,让张某哲把剩下的钱转到这个卡里,后来张某哲转了大概118万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办案人员对龙延军涉嫌受贿案的调查过程中,张某哲没能逃脱。
最终,张某哲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数据中心事业部也因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万。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