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文我们讲解了商业秘密的法律属性和侵权救济(具体请见一文读懂商业秘密的“秘密”),我们知道了商业秘密的法定要件除了秘密性、价值性,还有保密性。
采取保密措施是商业秘密获得法律保护的必要条件。那么,企业应当采取怎样的保密措施呢?
总的来说,企业采取的保密措施应当与商业秘密的价值相匹配。采取保密措施不要求是绝对的、无懈可击的,只要是合理的、适当的即可。
当然,我们进行商业秘密管理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满足商业秘密“保密性”的要求,更重要的是,确保商业秘密安全可控、不被泄露、不受侵犯,从而保障企业的竞争优势。
01 明确商业秘密管理的目标和模式
1.管理目标
商业秘密管理的目标是防范法律风险、维护竞争优势。商业秘密管理要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战略、行业特点、市场地位、研发体系、成果形式人员流动等方面的要素,综合设定科学合理的管理目标。在法律风险防范方面,企业既要防止自身的合法权益被他人侵犯,也要防止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归根结底,商业秘密管理的目的是维护企业的竞争优势地位,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管理模式
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模式、企业规划、研发重点、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制定和调整商业秘密管理模式。通常可采用的商业秘密管理模式包括项目式管理、过程式管理、部门式管理、人员式管理等。
02 界定商业秘密管理的机构和职责
1.管理机构
商业秘密管理的有效进行离不开良好的组织管理模式。企业可以新建负责商业秘密管理的专门机构,也可以指定原有部门,如法务部、知识产权部或者其他综合部门来负责管理。
小微企业或者商业秘密相对较少的企业,也可以不设部门,而是指定专门人员来负责管理。
2.管理职责
无论采取何种组织管理模式,都应当赋予商业秘密管理机构以统一的管理权,并明确商业秘密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具体包括:负责统一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上级保密机构、部门的工作要求,研究决定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工作的相关事项,如制定保密规章、制度以及保密协议等管理文件。
此外,商业秘密管理机构还要依法组织开展商业秘密保护教育培训、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事件查处等工作,当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时,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等。
03 商业秘密管理的具体方法和措施
(一)商业秘密涉密信息管理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四款对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这里的“技术信息”一般指与技术有关的结构、原料、组分、配方、材料、样品、样式、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工艺、方法或其步骤、算法、数据、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等信息。
这里的“经营信息”一般指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创意、管理、销售、财务、计划、样本、招投标材料、客户信息、数据等信息。其中的客户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习惯、意向、内容等信息。
对于商业秘密涉密信息的具体管理方式如下:
1.遴选商业秘密
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以及研发投入成本、技术先进性、商业价值性等因素,定期或不定期对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进行审查,遴选出需要作为商业秘密管理的信息。
2.划分密级
综合考虑取得成本、合同价格、发展前景、泄露后对于企业的影响等因素,可将商业秘密划分为三个密级:
(1)核心商业秘密:泄露会使企业的主营业务及核心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2)重要商业秘密:泄露会使企业利益遭受严重损害;
(3)一般商业秘密:泄露会使企业利益遭受损害。
注:以上“损害”、“严重损害”、“特别严重的损害”的具体金额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3.确定保密期限
根据商业秘密的密级、生命周期、技术成熟程度、潜在价值、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商业秘密保密期限。
一般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最好在2年以上,重要商业秘密的期限最好在5年以上,核心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最好在10年以上甚至永久保密。(以上保密期限仅供参考,企业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保密期限)
为什么不将所有的商业秘密都永久保护?
原因在于:
其一,管理资源也是稀缺的,如果对商业秘密界定的过于宽泛、保密期限过于长久,会造成管理成本的上升;
其二,商业秘密的价值如果不值得采取过高的保护程度,就会造成管理资源的浪费;
其三,过于宽泛的保护还容易造成管理资源的分散,可能导致对于核心商业秘密的保护不充分。
4.确定商业秘密的接触范围、流转要求、存证方式、变更与解密要求
(1)根据商业秘密的内容和密级,确定商业秘密的主责部门、接触范围及流转要求;
(2)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通过书面审核流程或带有时间戳的电子审核流程,使其受控;
(3)必要时,可以将涉密载体委托司法机关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存证;
(4)针对不同的商业秘密及其流转要求,明确采取的必要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软硬件加密、物理空间隔离等,并保留实施技术措施的证据;
(5)对于同业经营的股东行使知情权获取公司商业秘密的,应当调查其获取目的、评估是否可能造成公司合法利益损失;
(6)确定各级别商业秘密维护、变更、解密的机制和流程。
5.商业秘密的维护和更新
(1)定期对商业秘密进行维护,并及时传达给接触商业秘密的相关人员,保存传达记录;
(2)在重大经营活动、项目的重要节点,及时开展商业秘密遴选工作,动态更新商业秘密。
6.商业秘密的解密
(1)定期评估、考察商业秘密信息是否需要解密;
(2)当出现商业秘密被公开或失去保护价值等情况时,及时解密。
(二)商业秘密涉密人员管理
1.招聘和入职
(1)审核待录用的员工与原单位之间的保密约定、保密义务、保密内容及范围,核实是否违反前雇主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
(2)招聘高管、核心涉密人员以及有直接竞争关系企业的员工时,保留背景调查、录用过程沟通等相关记录;
(3)核心涉密人员在入职时应当签署竞业限制协议;
(4)提醒待录用的员工不将原雇主的商业秘密带入企业进行使用或公开,并保留提醒或承诺的记录;
(5)签署劳动合同或协议时,条款设置考虑以下内容:商业秘密的内容和范围;遵守企业商业秘密管理机制的规定和义务、奖惩措施;接受企业对商业秘密的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约定竞业限制及补偿金条款。
2.试用期
(1)试用期不宜安排新员工直接参与企业重要机密会议或核心研发任务,设置新员工商业秘密的接触范围;
(2)及时对试用期员工开展保密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3.在职期间
(1)根据岗位及工作内容建立涉密岗位/人员清单,当商业秘密、接触范围、岗位等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2)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培训并考核,保存相关记录;
(3)对岗位变动员工接触的商业秘密进行统计备案,必要时签署保密协议,清退原岗位保管和使用的涉密设备与载体等;
(4)定期对在职员工所从事的业务内容进行保密检查,或要求员工进行自查。
4.离职管理
(1)根据拟离职员工的涉密等级,提前设定脱密期并进行岗位调整,使其不再接触商业秘密;
(2)返还在职期间取得的商业秘密资料,登记涉密电脑、网络系统、电子邮件等信息化设备,解除绑定的个人手机号码等;
(3)与离职人员进行面谈,重申离职后的保密义务以及竞业限制条款(如有),告知其泄密所导致的相关法律责任;
(4)必要时,核心涉密人员执行竞业限制协议;
(5)保留离职面谈、交接、协议等相关记录。
(三)商业秘密涉密设备和载体的管理
涉密设备与载体包括存储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磁性介质、U盘、研发设备、生产设备等设备与载体。涉密设备和载体的管理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保存、收发、流转、复制涉密设备和载体时:
(1)选择安全保密的特定场所或位置(物理隔离)保存涉密载体,由专人管理;
(2)涉密设备与载体设定信息加密系统、员工权限管理系统等,限制商业秘密存储、复制等操作;
(3)在涉密设备与载体的相关位置设置涉密提醒,必要时可使用隐藏式记号;
(4)涉密设备与载体的收发履行清点、编号、登记、签收等手续;
(5)涉密载体流转、复制时,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复制加盖截记并视同原件管理,确保载体使用完毕后及时回收;
(6)保留保存、收发、复制、传递、使用涉密设备与载体等过程的记录。
2.维修及销毁涉密设备和载体时:
(1)定期清查、核对涉密设备与载体;
(2)需外部人员维修的,指定专人全程现场监督;
(3)涉密设备与载体的报废和销毁时,履行审批、清点、登记手续,确保销毁的涉密信息无法还原;
(4)保留保存、销毁等过程的记录。
(四)商业秘密涉密区域的管理
涉密区域可包括研发部门、财务部门、实验室、重要生产工作场所、涉密信息和涉密载体存放地点等。
涉密区域划定相对独立的物理空间,可采取如下保护措施:
1.涉密区域与普通区域以明显警示标志隔离,并通过警报、安防、门禁等措施加强涉密区域的管理;
2.限制使用具有录音、摄像、拍照、信息存储等功能的设备;
3.建立保安系统及来访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来访人员的活动范围、行为限制等内容,保留访问记录;
4.必要时,采取网络隔离阻断等措施。
结语
本文主要提供一种商业秘密规范管理的思路和方法,并不适用于所有的企业。具体企业和相关管理人员,需要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阶段、规模、技术先进程度以及商业秘密的价值等实际情况,确定自身商业秘密管理的模式和细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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