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北京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我部制定了《北京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北京理工大学内部科研项目的管理和实施。
二、项目申请与评审
1. 项目申请
项目申请应包括项目的名称、研究方向、研究内容、研究计划、经费预算、申请人信息等内容。项目申请应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科研管理部门进行。
2. 项目评审
项目评审由北京理工大学科研管理部门组织,评审标准按照《北京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项目评审结果将在北京理工大学科研管理部门网站上公布。
三、项目管理
1. 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应按照《北京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包括项目启动、中期检查、结项评估等环节。
2. 经费管理
经费管理应按照《北京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包括经费预算、支付、审计等环节。
四、其他事项
1. 科研项目管理实行首负责任制度。科研项目的的首负责任应确保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
2. 科研项目实行审批制度。科研项目应经过北京理工大学科研管理部门的审批才能实施。
3. 科研项目实行报告制度。科研项目应定期向北京理工大学科研管理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成果等。
4. 科研项目实行考核制度。北京理工大学科研管理部门应对科研项目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对科研项目的管理和实施产生影响。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北京理工大学科研管理部门应在收到本管理办法后及时实施,并将实施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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