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保障基层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根据《贵州省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贵州省政府批准,现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经费来源
基层工会经费来源主要有:工会会员会费、工会活动经费、工会事业经费等。
二、经费支出
1. 工会会员会费
基层工会应当按时按量地向会员收取会费,会费等费用应当用于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和活动。
2. 工会活动经费
基层工会组织会员参加各种活动,如文体娱乐、学习培训、志愿服务等,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开支,并据实报账。
3. 工会事业经费
基层工会开展的各项事业,如工会印刷、出版、宣传、接待等,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开支,并据实报账。
4. 其他经费
基层工会组织举办各类活动,如会议、培训、展览等,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开支,并据实报账。
三、经费审批
1. 工会会员会费
基层工会应当设立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对各项经费支出进行审核,并报上级工会或当地政府批准。
2. 工会活动经费
基层工会应当设立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对各项经费支出进行审核,并报上级工会或当地政府批准。
3. 工会事业经费
基层工会应当设立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对各项经费支出进行审核,并报上级工会或当地政府批准。
4. 其他经费
基层工会应当设立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对各项经费支出进行审核,并报上级工会或当地政府批准。
四、经费监督
各级工会应当加强对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的监督,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审核、审批和监督力度,确保经费合理、规范、安全使用。
五、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布。
贵州省工会委员会
202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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