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对直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责任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党建工作,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根据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规律和特点,现就进一步明确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对直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责任通知如下:
一、明确党委(党组)对直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
1. 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直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相适应,促进企业发展和党建工作的双赢。
2. 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推进党员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加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 党委(党组)应当加强与直属企业(单位)上级党组织的沟通联系,及时听取汇报,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党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党建工作的指导责任
1. 直属企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指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建工作队伍的建设,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2. 党建工作应当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注重党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推进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 党建工作应当加强与企业上级党组织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推动企业发展和党建工作的协调发展。
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直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指导,推动党建工作取得实效,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特此通知。
中央企业党委(党组)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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