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系统调试及试运行
厂区安防摄像头安装
(1)系统调试过程中,应及时、真实填写调试记录。
(2)系统调试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安防工程的施工质量;对施工中出现的错线、虚焊、断路或短路等问题应予以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2)应按深化设计文件查验已安装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
3)系统在通电前应检查供电设备的电压电位等;
4)应对各种有源设备逐个进行通电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5)应根据业务特点对网络、系统的配置进行合理规划,确保交换传输、安防管理系统的功能、性能符合设计要求,并可承载各项业务应用。
(3)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各系统软硬件设备进行现场逐一设置、操作、调整、检查其功能性能等指标应符合设计文件相关要求
2)实体防护系统调试应包括活动式人工屏障、设备、装置的动力电源输入、控制与信号传输、链接、闭锁、止停等。
3)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调试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探测器的探测范围、灵敏度、报警后的恢复、防拆保护等;
b.紧急按钮的报警与恢复;
c.防区、布撤防、旁路、胁迫警、防破坏及故障识别、告警、用户权限等设置、操作、指示/通告、记录/存储、分析等;
d.系统的报警响应时间、联动、复核、漏报警等;
e.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的其他功能。
4)视频监控系统调试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摄像机的监控覆盖范围,焦距、聚焦及设备参数等;
b.摄像机的角度或云台、镜头遥控等,排除遥控延迟和机械冲击等不良现象;
c.拾音器的探测范围及覆盖效果;
d.监视、录像、打印、传输、信号分配/分发、控制管理等功能;
e.视音频的切换/控制/调度、显示/展示、存储/回放/检索,字符叠加、时钟同步、智能分析、预案策略系统管理等;
f.当系统具有报警联动功能时,应检查其自动开启摄像机电源、自动切换音视频到指定监视器、自动实时录像等;系统应叠加摄像时间、摄像机位置(含电梯楼层显示)的标识符,并显示稳定;当系统需要灯光联动时,应检查 灯光打开后图像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g.监视图像与回放图像的质量满足目标有效识别的要求。在正常工作照明环境条件下,图像质量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五级损伤评分制所规定的四分要求;
h.视音频信号的存储策略和计划存储时间满足设计文件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5)出入口控制系统调试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识读装置、控制器、执行装置、管理设备等调试;
b.各种识读装置在使用不同类型凭证时的系统开启、关闭、提示、记忆、统计、打印等判别与处理;
c.各种生物识别技术装置的目标识别;
d.系统出入授权/控制策略,受控区设置、单/双向识读控制、防重入、复合/多重识别、防尾随、异地核准等;
e.与出入口控制系统共用凭证或其介质构成的一卡通系统设置与管理;
f.出入口控制子系统与消防通道门和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电子巡查等子系统间的联动或集成;
g.指示/通告、记录/存储等;
h.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其他功能。
6)统计成联网调试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根据系统调试方案,开展系统功能、性能、安全性的调试、检查和验证。
b.根据设计要求,对安全防范管理平台进行如下全部或部分的调试:
—系统用户、设备等操作和控制权限;
—系统间的联动控制;
—报警、视频图像等各类信息的存储管理、检索与回放;
—设备统一编址、寻址、注册和认证等管理;
—用户操作、系统运行状态等的显示、记录、查询;
—数据统计、分析、报表系统及设备时钟自动校时,计时偏差应满足相关管理要求;
—报警或其他应急事件预案编制、预案执行、过程记录;
—资源统一调配和应急事件快速处置;
—各级安全防范管理平台或分平台之间以及与非安防系统之间联网,实现信息的交换、传递显示;
—视音频信息结构化分析、大数据处理,目标自动识别风险态势综合研判与预警;
—系统和设备运行状态实时监控与故障发现;
—系统、设备及传输网络的安全监测与风险预警。
c.安全防范管理平台和各子系统的独立运行。
d.完善优化安全防范各系统和(或)安全防范管理平台功能性能。
e.系统集成联网设计要求的其他功能
(4)供电、防雷与接地设施的检查应至余包括下列内容:
1)检查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容量;
2)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
3)当系统采用稳压电源时,检查其稳压特性;当采用UPS作备用电源时,检查其自动切换的可靠性、切换电压值及容量;
4)检查配电箱的配出回路数量,零线对地的电压峰值;
5)检查防雷与接地装置的连接情况、系统设备的等电位连接情况,测试室外设备和监控中心的接地电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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