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42亩!普宁又一批征地公告!位置、补偿标准曝光(普宁市土地征收拟征地公告)

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近日普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五则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和六则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约142亩!普宁又一批征地公告!位置、补偿标准曝光(普宁市土地征收拟征地公告)

土地征收范围涉及池尾街道云落镇南溪镇,合计约72.7亩。而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分别为普宁市2020年度第十五批次、2021年度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的城镇建设用地,涉及梅塘镇、大坪镇、下架山南径镇、池尾街道和占陇镇,合计约69.28亩,征地补偿总额为554.0836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约142亩!普宁又一批征地公告!位置、补偿标准曝光(普宁市土地征收拟征地公告)

拟征收池尾街道多年山经济联合社,土地面积0.6175公顷(约9.26亩),获批后全部作为普宁市中医医院项目建设用地。

约142亩!普宁又一批征地公告!位置、补偿标准曝光(普宁市土地征收拟征地公告)

拟征收池尾街道塔丰经济联合社,土地面积0.721公顷(约10.8亩),获批后全部作为普宁市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建设用地。

约142亩!普宁又一批征地公告!位置、补偿标准曝光(普宁市土地征收拟征地公告)

拟征收云落镇云落村云落经济联合社,土地面积1.0589公顷(约15.88亩),获批后全部作为普宁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项目建设用地。

约142亩!普宁又一批征地公告!位置、补偿标准曝光(普宁市土地征收拟征地公告)

拟征收南溪镇钟堂村钟堂经济联合社,土地面积2.2729公顷(约34.09亩),获批后全部作为普宁市南溪粮食储备仓库项目建设用地。

约142亩!普宁又一批征地公告!位置、补偿标准曝光(普宁市土地征收拟征地公告)

拟征收池尾街道多年山经济联合社,土地面积0.1767公顷(约2.65亩),获批后全部作为普宁市二中新校区项目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普府公〔2021〕39号

一、拟征地目的:梅塘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范围:梅塘镇大宅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9499公顷(折合14.25亩)

约142亩!普宁又一批征地公告!位置、补偿标准曝光(普宁市土地征收拟征地公告)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现状地类均为耕地0.9499公顷。

四、征收耕地补偿标准为:

(一)土地补偿费:每公顷42万元。

(二)安置补助费:每公顷63万元。

(三)青苗补偿费:每公顷3.75万元。

征地补偿总额为103.3016万元。

普府公〔2021〕40号

一、拟征地目的:大坪镇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范围:大坪镇大坪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2354公顷(折合3.53亩)

约142亩!普宁又一批征地公告!位置、补偿标准曝光(普宁市土地征收拟征地公告)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现状地类为园地0.1286公顷、林地0.1066公顷、未利用地0.0002公顷。

四、征收补偿标准为:

(一)征收园地、林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31.2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46.8万元。

3、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9~19.5万元进行补偿。

(二)征收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78万元。

征地补偿总额为22.9476万元。

普府公〔2021〕42号

一、拟征地目的:占陇镇屠宰场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范围:占陇镇西楼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0336公顷(折合15.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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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征收土地现状:现状地类为其他农用地0.3554公顷、未利用地0.6782公顷。

四、征收耕地补偿标准为:

(一)征收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108.75万。

(二)征收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105万元。

征地补偿总额为109.8608万元。

普府公〔2021〕43号

一、拟征地目的:普宁市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范围:池尾街道塔丰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721公顷(折合10.8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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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征收土地现状:现状地类为园地0.1822公顷、未利用地0.5388公顷。

四、征收园地、林地补偿标准为:

(一)土地补偿费:每公顷52.8万元。

(二)安置补助费:每公顷79.2万元。

(三)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9~19.5万元进行补偿。

征地补偿总额为109.2315万元。

普府公〔2021〕44号

一、拟征地目的:下架山镇屠宰场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范围:下架山葵岭村葵岭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8554公顷(折合12.83亩)

约142亩!普宁又一批征地公告!位置、补偿标准曝光(普宁市土地征收拟征地公告)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现状地类为园地0.1624公顷、林地0.6799公顷、其他农用地0.0131公顷。

四、征收补偿标准为:

(一)征收园地、林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42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63万元。

3、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9~19.5万元进行补偿。

(二)征收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108.75万元。

征地补偿总额为106.2910万元。

普府公〔2021〕45号

一、拟征地目的:南径镇屠宰场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范围:南径镇圩脚村锡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8229公顷(折合12.35亩)

约142亩!普宁又一批征地公告!位置、补偿标准曝光(普宁市土地征收拟征地公告)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现状地类为园地0.8229公顷。

四、征收园地补偿标准为:

(一)土地补偿费:每公顷42万元。

(二)安置补助费:每公顷63万元。

(三)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9~19.5万元进行补偿。

征地补偿总额为102.45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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