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以“党建+民族团结+N”模式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1月5日,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就创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向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验收工作组进行汇报答辩。汇报答辩前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栾世强,市民委副主任刘永春一同参观了呼和浩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档案展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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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足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紧紧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不折不扣落实党的民族理论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各民族干部职工、监管服务对象、包联社区居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在党的领导下谱写出首府应急管理事业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篇章,让民族团结进步成为首府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最鲜明、最亮丽的底色。

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以“党建+民族团结+N”模式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一、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同考核,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了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同时纳入党委书记和基层党组织书记的述职评议中。全面建立局机关、监管服务对象、包联社区联创责任体系,形成全局上下齐心干、社会各界同参与的联合创建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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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

坚持党建引领,把打造亮点、培育品牌、深化提升、推进创优“四大工程”作为主要举措,以“党建 民族团结 N”模式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强化民族政策教育培训,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在各族干部群众中入脑入心。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宣传氛围,引导党员干部心怀崇敬之心学习内蒙古“模范自治区”的优良传统,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法规、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选树民族团结进步典型、发出民族团结进步声音。营造同进步、共命运的干事氛围,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双报到”“我是共产党员我帮你”“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与争创“三个城市”工作有机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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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扎实推动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铸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始终坚持把统筹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抓手和载体,结合本职工作,创新方式方法,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民生、安全生产等任务相结合,推行“监管+服务”模式,秉持“以防为主,防灾减灾救灾相结合”的理念,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好成绩、达到新水平,让各族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民族团结进步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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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就是力量,奋斗开创未来。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将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机关 互融互促双提升”主题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安全生产业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立足抓手有形、受众有感、教育有效,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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