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社区党组织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提升社区党组织基层治理和为民服务能力,近日,苏州市出台了《苏州市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从2016年起,苏州全市每个社区将按每年20万元的标准,设立“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
专项经费将面向社区党员和居民,解决党员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问题,主要支持开展社区党建活动等党建工作、开展增强社区服务功能的公共服务类工作、用于推动社区协商、居民自治、三社联动等自治管理类工作和用于社区党员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其他服务事项。
专项经费的使用将采取项目化的管理,遵循公开透明、预算管理、民主决策、注重实效的原则,并纳入街道(镇)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专项核算。组织、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将按职责分工,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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